劳动能力鉴定回避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9:11:48 378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因此,劳动能力鉴定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对保障伤残、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设立回避制度,正是为了避免在鉴定过程中出现利用个人关系作出虚假鉴定,损害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且对工伤保险基金造成侵害。

劳动能力鉴定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经当事人申请,对与当事人或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鉴定的医疗专家,要求其回避,不得参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制度。这里的利害关系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鉴定的医疗专家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工作力限及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即工伤经过治愈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包括什么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意义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和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劳动能
    2023-02-25
    78人看过
  • 回避制度详解
    刑事诉讼法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听证回避制度是怎么样的?行政机关在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除当事人之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参加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除听证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听证参加人员,如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是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理人是近亲属的;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与
    2023-07-03
    76人看过
  • 理解回避制度的定义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回避制度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回避制度一般是指,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通常是为了让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从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有:审判人员、书记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法律是如何规定回避制度的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07-01
    4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将设置专家回避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在对新华社记者谈到医疗事故鉴定时说,为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国务院新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置了专家鉴定组成员的回避制度。条例规定,专家鉴定组成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即: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据记者了解,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只有一句:鉴定委员会成员中,是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或者与医疗事故或事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新条例则对回避制度明显细化。此外,条例还对参加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了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规定。
    2023-04-24
    428人看过
  • 古今回避制度
    辩护人
    刑诉法解读16我们看京剧,老爷升堂审案,左右要立两块牌子,一边是回避,一边是肃静。我国古代,行政长官兼任法官,知县老爷既是县长,又是审判长。我国现在保存最好,对外开放的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衙。县衙分三进院。第一进院为大堂,是老爷审案的地方,相当于法庭。第二进院为花厅,是老爷办公的地方,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室。第三进院为后堂,是老爷和家眷的生活区,相当于家属宿舍。老爷升堂时,立回避牌,禁止老爷的家属、仆役和无关人员进入审判场所影响老爷审案。中国古代的回避制度是针对与案件无关人员的。现代法律的回避制度与古代正好相反。不禁止群众旁听,回避是针对办案人员的。现代回避制度的定义是:在法定范围内,具备法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023-06-14
    36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关系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对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的鉴定,也包括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活动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之后,由法定机构根据国家工商保险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应说明原因。2、工伤申报人应提供工伤申报材料、工伤证明资料、诊疗工伤的医疗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工伤申报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条件的医疗机
    2023-07-05
    395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的法律原文
    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退出或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根据法律规定的回避条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司法鉴定人回避。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第四条委托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司法鉴定开始前提出;。在司法鉴定开始后知悉新的回避理由的,应当立即提出申请,最迟在司法鉴定结论作出前三日内。第五条被申请回避的司法鉴定人要暂停参与相关司法鉴定活动。第六条司法鉴
    2023-04-06
    325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要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不服,提出再次申请的案件,并对工伤职工作出最终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二、申请再次鉴定时,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符合省级鉴定受理时效(自接到市级鉴定结论起15日内)的证明一份;2、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一份(申请书格式可登陆陕西省劳动保障网ht
    2023-04-23
    66人看过
  • 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一回事吗?程序是什么
    1、劳动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鉴定,也称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医学科技的相关政策和方法对劳动者的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它不仅是工伤职工享受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工伤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评估程序:劳动能力评估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对因工作或患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申请的,员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因申请人不同而提交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不存在差异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或工伤证明),工伤诊断证书,以及医院记录的病情、疾病记录、治疗等资料(包括相关放射性物质)2.审核: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收到劳动鉴定申报单后,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审查下列事项:(1)申请的事
    2023-05-07
    214人看过
  •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一、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
    2023-06-04
    143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诉讼回避制度:行政案件中的回避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回避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当事人申请回避时需要说明理由,且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紧急情况下可以除外。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决定回避申请。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而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回避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人员,例如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
    2023-09-04
    93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评定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由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工伤决定认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第三,材料收齐后,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之后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医疗诊断情况提出鉴定意见,并作《劳动能力嘉定、确认结论通知书》。鉴定委员会一般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大家对于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一、职工工伤需要怎么做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
    2023-04-12
    4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回避制度是怎样的
    技术鉴定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鉴定的公正性所采取的一项制度。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证鉴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接到医学会通知后认为自己应当回避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因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于接到通知时及时书面告知医学会。
    2023-04-2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司法鉴定程序中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中的回避制度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决定;劳动鉴定专家的回避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决定。 劳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有回避制度?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过程: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
    • 劳动能力鉴定是如何确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
    •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2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及劳动鉴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被鉴定人的近亲属; (2)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3)与被鉴定人及用人单位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作出鉴定结论的。
    • 回避制度的法定理由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4
      申请回避的法定事由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