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有效期限怎样约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4:14:39 82 人看过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应当由当事人达成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当事人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应当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个履行期限应当由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股权进行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质押,合同,贷款人,股权,贷款,借款人股权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经贷款人___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帐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三、质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1.从质押人保管帐户及存款帐户主动扣取款项。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四、有效期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公证机关公证章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质押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吗
    质押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质押合同还应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等。质押合同是因为设立质权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一、动产质权设立要件1、质押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依此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应当注意的是,质押合同的书面形式,仅具有证据效力,因此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的,只要能够以其他证据证明质押合同存在的,质押合同仍然有效。担保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动产质权由质押合同设定,但是质押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动产质权成立。由于动产质权须由债权人占有质物,因此只有出质人将质物交付债权人占有时,动产质权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动产质权的成立以出质人交付质物给债权人占有为要
    2023-03-04
    484人看过
  • 抵押权期限该怎样约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抵押权期限该怎样约定抵押权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权的期限为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抵押权应当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超过了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抵押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
    2024-01-13
    464人看过
  • 股权质押错约定为抵押是否生效
    一,股权质押错约定为抵押是否生效1、双方按照约定签订合同,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办理相关手续就是有效的。2、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3、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质权的保护】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
    2023-06-28
    12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股权质押合同的期限
    一、《民法典》关于股权质押合同的期限《民法典》中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也就是说,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二、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吗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
    2023-04-12
    166人看过
  • 股权质押股东决定有效吗?
    一、股权质押股东未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份公司的股东质押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其他人担保的,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公司章程4、企业股东名册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6、股东出资证明书7、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
    2023-03-30
    134人看过
  • 约定不明的质押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一、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二)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
    2023-06-01
    326人看过
  • 2024股权质押要规定期限吗
    一、股权质押要规定期限吗对股权进行质押的时候,债权人和质押人是可以约定质押期限的,股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之后谁来行使股东权利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
    2023-11-30
    294人看过
  • 质押股权怎样才能生效?
    一、质押股权怎样才能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怎么才能没收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
    2024-01-25
    374人看过
  • 转让质押的股权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不允许对出质后的股权进行转让,所以转让质押的股权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中股权为什么可以有效的质押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提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
    2023-03-13
    385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又安心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原则上是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一般包括: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未预设流质条款。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条件;股份公司股权质押,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二、股权出质代表什么意思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
    2023-06-26
    11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期限有多长时间
    一、股权质押期限有多长时间1.股权质押的期限并没有具体规定。只要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存在,质权就会持续存在。当主债权消灭或已实现时,质权才会消灭。2.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它明确了担保物权消灭的几种情形,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而在股权出质期间,出质人不得随意转让其股权,除非得到质权人的同意。二、股权质押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证件。这些材料包括: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
    2024-07-27
    287人看过
  • 在质押合同中如何约定还款期限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也就是说,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而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2023-06-15
    59人看过
  •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有效吗股权质押登记的效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无效。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分公司能否作为质权人进行股权质押登记分公司不能作为质权人进行股权质押登记。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一般是不具有股权的,不能进行股权质押。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
    2023-07-26
    274人看过
  • 没有登记的股权质押合同有效吗
    无效。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权未设立。质权未设立,实则就是股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者说股权质押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了,质押权人不能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一、什么叫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公司股权质押办理什么手续?公司股权质押办理这些手续: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如
    2023-03-08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其中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来设立担保。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更多>

    #股权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法律效力怎样约定合同的质押期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5
      质押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即是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自由约定。 若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价款抵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合
    • 质押股权合同有效期有几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关于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权。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
    • 质押合同应该怎样约定还款期限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9
      质押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即是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自由约定。 若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价款抵偿债务。
    • 股权质押合同怎样才会生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4
      登记就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合同如何约定质押期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质押合同中的还款期限,即是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形自由约定。 若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质权人可以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价款抵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