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建筑业工伤保险改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34:09 377 人看过

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方面应积极提供有关证据;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成都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关于参保范围。

在5号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基础上,针对建筑业特点,《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具体范围,以及机电工程、水利工程和其他道路、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具体参保范围。

(二)关于参保登记、注销的条件和流程。

一是《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参保的具体方式,规定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建设项目中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项目所涉及工期及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均按自然月计算。

二是明确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等七类具体资料。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实缴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具体规定,以及项目施工变更延期需要办理《建筑施工项目工期变更参保证明》的相关流程。

四是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经建设或规划行政部门证明在开工前取消或者项目开工后经建设或规划行政部门证明未按原工程施工合同继续施工的退费办理条件和流程,以及项目参保注销的条件和流程。

(三)关于动态实名制管理规定。

一是明确了建筑企业在实名制动态管理中的职责。明确工程项目施工期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二是为提高网上经办和参保登记实效,新增了网上实名制经办流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项目开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网上经办报送建设项目动态实名制管理登记人员,在项目施工期内,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报送当月人员增减变动名单。

三是增加了建筑企业临时用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特殊情况办理,为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撑。《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有效期内,因情况紧急临时增加且未及时实名参保的符合规定的建筑业职工在参保施工现场发生事故伤害,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在发生事故伤害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可到建设项目参保登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办人员参保手续。四是新增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登记中为建筑企业提供参保的服务事项。《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区(市)县建设项目参保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确保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业务信息化。

(四)关于工伤认定事项。

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省、市工伤认定程序规定。二是建立认定绿色通道,明确对于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应实行“快立快结”,一般应当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事项。

《实施细则》就工伤职工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事宜明确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筑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到作出工伤认定的区(市)县人社部门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相关事项。

一是规定在工伤保险参保有效期内,建筑业实名参保的人员发生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部、省、市相关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中涉及职工本人工资的,按照职工工伤发生时成都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定。这将较大幅度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

三是进一步细化了1-4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有关养老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衔接。

四是规定了施工人员在保险生效时间前和保险终止时间后,停工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或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致使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基金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了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办法核算和管理,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八)关于新老政策衔接的相关事项。

一是明确规定该细则实施前,已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4〕44号)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建设项目,在保险有效期内,继续按原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了《实施细则》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第八条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加快保险业改革创新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张洪涛,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学系主任。国发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保险发展论坛秘书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张俊岩,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张洪涛张俊岩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越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月26日正式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为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做大做强,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奋斗的总目标。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有机
    2022-04-18
    366人看过
  • 津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新规包含哪些
    2015年4月15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与操作细则。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且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出台了《通知》以切实保障和改善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二、明确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缴费主体及参保费率《通知》明确
    2023-05-04
    81人看过
  • 河南省出台最新工伤保险法规
    昨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从细节维护职工权益。今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退休时用人单位不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职工退休后被确诊职业病的,单位要给予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退休后确诊职业病是否算工伤?新规明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办理退休手续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由原用人单位支付。职工退休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被认定为工伤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享受除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发,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领取月
    2023-06-09
    219人看过
  • 新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多少
    新疆建筑业在建项目、新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年内均有望实现100%,提前一年完成“同舟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这是6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同舟计划”是新疆2015年组织实施的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与其他按单位参保,按人员缴费不同,“同舟计划”是针对建筑行业,按项目缴费。根据行动计划,2015年,新疆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60%,新建项目达到80%;2016年,在建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80%,新建项目达到100%;2017年,所有建筑项目参保率均为100%。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韩-成说,去年,新疆建筑业共有2212户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缴费金额达到130.6万元。今年,新疆建筑业发展形势严峻,各地建筑项目开工率较去年同期普遍偏低,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目标任务艰巨。“为了扩大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面,自治区正在研究制定简化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的
    2023-05-05
    417人看过
  • 地产调控新国八条出台土地出让金改革出新规
    在几经斟酌之后,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最终采纳了财政部的方案。9月5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土地出让总价款被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管理。而在此前,国土资源部曾设想,应在财政部设立一个基金专户,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通知》从明确地方政府权责入手,提出了包括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等在内的八项措施。这也被看做新一轮调控中的国八条。知情人士称,这些政策虽然并非直接针对市场供求,但对规范市场起到的作用要更持久。土地出让金改革方案之争根据《通知》内容,土地出让总价款应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规定出让金收入要优先用来安排支付三农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知情人士称,这意味着国务院在土地出让金制度的两套改革方案中主要采纳了财政部的方案。国务院最初委托财政部和国土部各拟一套针对土地
    2023-06-10
    412人看过
  • 湖南省出台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新规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为农民工构建一道欠薪防火墙。据《规定》,劳动报酬要按时足额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发给农民工本人。农民工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且不能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
    2023-06-09
    181人看过
  • 最新2020年户籍改革政策出台
    二零二零户籍改革的最新政策是:取消农村户籍。目前,部分省市已取消农村户口,这项政策今后将在全国推广。取消农村户口后,城乡居民身份不会有区别,据了解,虽然取消了农村户籍,但农村户籍权益不变,农民可享有的权益不变。农村户口迁移的政策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比如降低城镇落户的门槛等。全国29省落实户籍改革放宽落户条件随着上海近日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目前中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已达29个。梳理各地方案可见,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少地区降低了落户门槛,放宽了落户条件。29省份出台户改方案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4月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之后,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还有几个地方还没有出,所以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随后在4月25日,上海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推
    2023-07-01
    70人看过
  • 大连出台工伤保险新规雇工也可申请工伤
    近日,大连市出台了《关于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而使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了政策依据。9月起,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被纳入了工伤保险范畴,成千上万的雇工将不再伤身又伤心。按照相关规定,雇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雇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凡是大连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招用雇工当月就应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同时提供参保人员名册。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雇工单位缴纳,雇工个人不用缴费。雇工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后,雇工在工作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雇工单位要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2023-06-09
    111人看过
  • 南京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新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我市综合改革工程重点任务的要求,我市对涉及有关民生问题的户籍通迁和人才落户政策进行了制定和调整。此次出台的《南京市户籍市域范围内有序通迁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人才落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方便市民生活,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详解全市户籍通迁7大热点问题从今年12月1日起,南京“老五县”和主城区户口不通迁历史将正式终结,“老五县”居民迎来利好。户籍通迁后,南京主城区人口会不会迅速膨胀主城区有无相应的承载能力“老五县”农村居民户口迁移到主城区,其教育、住房、社保等保障如何实现在市政府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对户籍通迁相关政策和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热点一】市内户籍通迁不设指标限制问:市内户籍通迁程序如何办理有无指标限制答:市内户籍通迁,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老五县”居民迁入主城区,部分区可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
    2023-05-10
    190人看过
  • 长株潭土地规划改革新方案近期出台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将在今年二月中旬召开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度暨部署2008年度国土资源工作,谋划2008年创新新思路,特别是长株潭土地利用规划改革新方案。去年,该厅在调控中保障发展,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用地计划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化、民生工程项目倾斜。1—11月,省级批准新增建设用地6639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6385公顷,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建立计划预警制度和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调控房地产用地规模,对房地产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从严控制。启动了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立了预测、预警、预报分析制度。长沙市三角洲节地模式在全国得到推介。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闲置土地4.5万亩。建立了城镇存量土地动态监测制度,至11月底,存量土地供应为5035.37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48.4%。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1-1
    2023-04-22
    112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伤残福利:最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长春市2022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调整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范围:2022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不低于1370元;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
    2023-07-14
    254人看过
  • 安徽车辆商业保险改革新年规定简述
    近日,应国家改革机动车商业保险新政策,安徽省**保险公司新车辆保险业务系统正式上线启动。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目的是解决车辆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使得保险金额的确定更加合理公平,消费者车辆受损后的理赔更加便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意在于为驾驶习惯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获得更多的优惠,而驾驶习惯差、出险率高的高风险车主,将面临保费上调。同时,删除了多达15条责任免除,明确了车上人员和第三者等概念,将有效减少车险理赔纠纷,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新车辆商业保险改革一、保险责任放宽1、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2、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也就是
    2023-05-09
    354人看过
  • 2023宁波出台最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
    城市发展,离不开农民工兄弟的辛勤付出,但他们的权益有时没法得到保障。据了解,2015年前11个月,全市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四大施工行业共发生人生意外伤害事故1370人次,全市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15起,共造成人员死亡21人。目前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人数大约30万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4万人,由于商业保险工伤赔付有限,建筑施工行业工伤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热点。28日,在市政府召开的发布会上,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勇发布消息,近期人社、住建、交通等九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所有在宁波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甬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包括:房屋建设工程项目、交通港口工程、市政道路和园林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等。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受到事故伤
    2023-05-05
    344人看过
  • 贵州保险业诚信建设规划出台
    近年来,贵州保险业全面落实保监会有关诚信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每年有突破思路,周密策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贵州保险业一直坚持将诚信教育作为推动行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的基本手段,将高管人员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作为诚信教育的关键和重点。据贵州保监局局长李翰辉介绍,近年来,贵州保险业通过对高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诫勉谈话、动态考核等方式,着力强化高管的依法合规经营和诚信意识;通过学习讨论、晨会宣导等多种形式,加强保险法律法规、职业规范等内容学习,强化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同时,还引导行业将诚信教育纳入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实现制度化、常规化教育,收到较好效果。与此同时,贵州保险业通过建立宣传平台,多渠道、广范围加强保险宣传,大力构筑诚信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方面,通过设立专项保险行业宣传基金,以评选保险之星和诚信单位为载体,借助报纸、广播、电视
    2022-04-18
    11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济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2年9月1日开始,全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均需按规定参加工
    • 企业退休工资改革新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甘肃省调整基本养老金政策规定 一、关于参加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全省共674342人。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我省一直安排与离休干部一起调整,因此,这次调整不含这部分人员。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本次
    • 改制企业职工制度改革最新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知道的发展,我国许多国有企业都进行了改制,改制后对企业中的员工等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改制企业职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经济补偿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来看看与改制企业职工有关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制前,原企业
    • 商业车险改革后车损险保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0
      对于您提出的商业车险改革后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第一种方式:按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其次,第二种方式: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再次,第三种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根
    • 2020年养老保险改革新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如下:1、范围和对象1、区内取得城镇户籍满16岁,未参加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实名制注册人的情况比较,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不得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注册信息错误的,重新检查后,符合保险条件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实名制登记漏报人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登记,符合保险条件的,可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二.申请和批准程序4、申请保险人凭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原件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