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6:41:10 142 人看过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一、什么情况下不用支付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收入降低也不能降低抚养费
    2014年8月4日,2006年出生的小林诉至一审法院称,其父林某与母亲去年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母亲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但林某从未按协议给付小林抚养费,小林请求法院责令林某履行协议约定。林某应诉称,小林诉请过高,自己只愿意每月支付小林抚养费500元。并向法庭提供了林某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证明林某2013年年收入为27572元,月收入为1655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林某的收入状况,小林的诉讼请求过高,据此判决:林某每月支付小林抚养费650元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一审判决后,小林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审理认为,小林的父母协议离婚,对小林的抚养及支付抚养费标准已作出明确约定,林某则应当按协议约定支付。从2015年2月起,林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小林独立生活时止。
    2023-06-08
    21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
    可以减少或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第一种:离婚时候双方已经协商过了,一方有能力养活孩子,另一方不用出抚养费。双方当事人都认可并同意,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后就会生效。第二种:因为违法犯罪的情况,被收监在监狱的一方,可以暂时不给抚养费。到出狱之后,有了收入和经济来源,孩子尚未成年时候就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一、在深圳法院申请离婚调解没有收到抚养费要起诉离婚吗可以,另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或者依据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管离婚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夫妻双方都有继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若是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另一方也应当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二、离婚后女方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
    2023-06-27
    195人看过
  • 抚养费降低的原因剖析
    抚养费可以降低,具体规定包括:(1)抚养费支付一方突患重病,经济极度困难,自己生存都是问题,从社会情感角度,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合情合理;(2)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离婚后有什么降低抚养费的情况呢在具备特殊情形时,也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
    2023-07-06
    189人看过
  •  能否降低抚养费的金额?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减少抚养费。而如果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则应另行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减少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能 否 减 少 抚 养 费 数 额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按照不同的抚养阶段确定。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减少。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减少抚养费数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具体
    2023-09-01
    325人看过
  • 降低抚养费的判决依据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一、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二、怎样向法院申请降低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在
    2023-04-01
    355人看过
  • 离婚时抚养费被降低的情形有哪些
    在具备特殊情形时,也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一、判决后法院可不可以少抚养费法院判好的抚养费在如下几种情况可以适当减少:1、因支付人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2、因支付人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以下情况: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1)
    2023-03-15
    477人看过
  • 起诉降低抚养费需要什么样的情形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十八岁以后还能有抚养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但是,尚未独
    2023-02-22
    37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减免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物价上涨、生活地域发生变化、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等。在特殊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父或母,可以提出减免原定抚养费的要求。主要情况有:(一)直接抚养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可减少或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如继父或继母不愿承担,由生父或生母按原定数额负担。(二)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出现新情况,或经济出现困难,按原定数额难以支付的情况,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少原给付数额。一般不能减免,特殊情况下减免的,待原因消除后,仍恢复原定给付数额。子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
    2023-07-24
    312人看过
  • 降低抚养费是否可行?
    适当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况: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有抚养能力;2、因犯罪被监禁改造,无力支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是否可以免除给付孩子抚养费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以免除给付孩子抚养费。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有下列情形,可以减免抚养费:1、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能力承担子女生活所需的大部分费用的,可以通过支付一方的请求减免支付;2、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监禁,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免支付;3、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再婚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生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可以免除。但由于支付继子女生活费不是继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母不愿意支付,生父
    2023-07-11
    339人看过
  • 怎么可以降低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
    2023-03-07
    66人看过
  •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减少三种情况,怎样办理?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法律猫认为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2023-08-05
    422人看过
  • 再婚后起诉亲生儿子要求降低抚养费,抚养费能降低吗?
    陈某与张某离婚后,张某应按照离婚协议规定每个月向孩子支付2200元的抚养费,期间还因拖欠抚养费被强制执行。5个月前,张某以收入降低为由,要求将孩子的抚养费降到1000元,眼看与前妻协商未果,张某竟将自己5岁儿子告上法庭。最终,在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法院驳回了张兵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降低抚养费吗?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再婚再育并不是降低抚养费的理由,因为不管是对于初婚生的孩子还是二婚的孩子,父母都对其负有抚养义务;所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能因为又生育了,或者再婚了,就拒绝承担对初婚所育子女的抚养义务或者要求减少抚养费的支付额度,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同时也是支付方不负责任的体现,所以对于这种因为再婚再育要求降低抚养费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如果抚养费确定之后孩子因为生活需要、生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增加;或者支付方因为济情况明显恶化,或者劳动能力明显降低,确实难以承担原定
    2023-05-06
    31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会做出约定或由法官做出判决,在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就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所以,对于不同的家庭而言,其需要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同的。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的理由的。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
    2023-05-07
    296人看过
  • 降低协议的抚养费合法吗?
    这就要看支付抚养费的这一方,他是否的确存在着困难。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月收入总额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上述规定,子女抚育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认为可以按照公平原则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解决。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
    2023-06-2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降低抚养费标准的依据,哪些情况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
    • 抚养费的变更、减少、免除、免除、哪些情况下,可请求减少或者降低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的情况是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子女身患疾病,抚养—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人显著增加,但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抚养费减少的情况是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
    • 按什么标准降低抚养费及减少抚养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7
      (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抚养费的给付,如何降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限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抚养费的给付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
    • 什么情况下人均抚养费会降低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