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5 03:16:58 180 人看过

在处理各类侵权案件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型诉讼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各异。

具体而言,可参考如下几种情况:

(1)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发的专利侵权诉讼,则应当由制造同种产品的厂商或个人承担举证责任,证实他们所采用的产品制造方法并非侵犯了该项发明专利;

(2)对于由于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须由责任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这一事实提供证据;

(3)对于由环境污染引发的损害赔偿诉讼,应由责任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项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不存在因果关联的事实进行举证;

(4)对于因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附属物、悬挂物等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而致人体损伤的侵权诉讼,所有者或管理者需对自身的无过失责任证明;

(5)关于养殖动物致他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养殖者或管理者应就受害者有过错或第三方有过错的情况提供证据;

(6)对于因缺陷产品导致人体损伤的侵权诉讼,生产商需就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况提供证据;

(7)对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施害者对他人产生伤害的侵权诉讼,实施危险行为的责任人需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

(8)对于因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医院或诊所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错的证明责任进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被告依法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合法取得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的事实,包括合法的购货渠道、合理的价格和直接的供货方等。被告提供的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来源证据与其合理注意义务程度相当的,可以认定其完成前款所称举证,并推定其不知道被诉侵权产品、复制品侵害知识产权。被告的经营规模、专业程度、市场交易习惯等,可以作为确定其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产品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律责任外,被保险人根据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
    2023-05-31
    168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的情形是: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
    2023-07-15
    417人看过
  •  需要担保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件有哪些?
    在主张担保追偿权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证明基本债权真实存在的义务。基本债权是担保人担保的主要债权,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如果主债权不是真的,担保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更不用说担保追偿了。但在大多数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主债权的真实存在没有争议,因此担保人不需要证明主债权的真实存在。在主张担保追偿权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证明基本债权真实存在的义务。所谓基本债权,是担保人担保的主要债权。主债权不仅是担保的基础,也是行使担保追偿权的基础之一。如果主债权不是真的,担保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更不用说担保追偿了。当然,在大多数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对主债权的真实存在没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证明主债权的真实存在。 担 保 追 偿 权 纠 纷 中 , 如 何 判 断 主 债 权 真 实 性 ?在担保追偿权纠纷中,判断主债权真实性是非常重要的。债权人的债权通常是指其向债务人借款所形成
    2023-09-10
    382人看过
  • 醉酒情况下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醉酒人实施危害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其学理解释的主要根据是:(1)医学证明,生理醉酒人只是辨认和控制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其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2)生理醉酒人在醉酒前对自己醉酒后可能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预见到,甚至已有所预见,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具备故意或过失的犯罪主观要件;(3)醉酒完全是人为的,是可以戒除的。因此,生理醉酒人的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刑事案件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理精神病人犯罪是特殊犯罪主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2023-06-28
    77人看过
  • 保险理赔需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损失赔偿或者保险金给付请求的时候,应当承担以下的举证责任:第一、提供关于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方面的证据材料,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医院的诊断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的等;第二、提供损失程度的证明,即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比如医药费收据、残疾程度鉴定书等;第三、造成的损失和保险事故具有因果关系,这一点在这一条并没有明确地体现。但是,根据民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证明在保险事故和所受到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保险事故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损失没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就不需要承担保险责任。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交上述的证据和资料以后,保险人(保险公司)如果认为上述证据不完整时,有权要求补充证据。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如何举证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必须首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可是实践中,许多保险公司
    2023-03-19
    111人看过
  • 承运人在哪些情况下不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责任
    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对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的,如旅客患有严重的高血压,乘坐飞机时因飞机起飞导致高血压发作而死亡的。2、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和故意行为造成的,如乘坐飞机的旅客,在飞机起飞乘务员要求安全带时,不听从乘务员要求,故意不系安全带,从而发生伤亡事故的。3、旅客的伤亡是由于旅客自己的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如乘坐公共汽车的旅客,在汽车运行在盘山路上时,自恃自己平衡能力好,不在座位上坐而是站在过道上,从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对于上述第二种、第三种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即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形,承运人还必须能够提供出证明,即还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发生旅客伤亡事件后,
    2023-05-04
    62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担保人不知情也没签字,是不用担责的。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没有担保合同上签字,或者借款合同上没有保证人签字,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还会承担责任吗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023-08-12
    495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举证责任是倒置的?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
    2023-03-15
    241人看过
  • 二手房在什么情况下中介要承担责任
    情况一: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在交易的时候,存在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特别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情况三:审查不到位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
    2023-06-12
    4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欧*春所持的经鉴定为假的钻戒是否为从某珠宝专柜购买的钻戒。无论是欧*春还是某珠宝专柜,举证证明这一事实都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将该事实的举证责任判由谁承担,就意味着谁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
    2023-08-15
    402人看过
  • 男方在非婚生子情况下的法律义务:需承担哪些责任?
    非婚生子,孩子父亲母亲应该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领证结婚,孩子母亲应该返还男方彩礼钱。协商孩子归谁抚养。协商不成孩子抚养问题,由法院判决。解决孩子由谁抚养后,可以解决孩子户口问题。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向另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非婚生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孩子上户口去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力,对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写上落户原因,落户地址,落户人与户主关系等内容,具体所需要的落户材料和证明以派出所的意见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3-07-16
    382人看过
  • 【借款专题】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5、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责。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7、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意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的设立是怎么规定的?1、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二、哪些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
    2023-05-07
    463人看过
  • 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等等。一、在商店购买的东西可以退吗在商店购买的东西可以退。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按照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产品缺斤少两一般怎样处罚产品缺斤少两应该处罚需要根据缺斤少两的具体严重程度来处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
    2023-06-27
    62人看过
  • 单位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职责,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
    2023-06-29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用承担责任?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哪些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呢?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不用肌厂冠断攉登圭券氦猾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用承担责任的五大情况: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
    •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3
      有下列情形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或者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
    • 未成年人在什么情况下犯罪需要承担责任,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需要看孩子年龄,以及被害人伤情,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责任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1、不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有犯第十七条规定的八罪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的内容如下: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 出租车营运员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法律责任,哪些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干扰正常经营活动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扣留车辆、收取费用等行为的;(四)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贪赃枉法等其他损害客运出租企业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
    •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哪些情况不需要证明能免举证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6
      我国法律虽然对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无明文规定,但理论和审判实践上一般认为,当事人并不是对所有的主张或事实都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证明即视为真实,可以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这类事实因其具有明显的真实性而成为免证事实。(2)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够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种推定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