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查封的拍卖房屋过户的流程
首先要看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如果能够办理,拍卖成功后凭借法院的裁定书,以及拍卖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就能够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手续。
但要注意,有些房屋不能办理国土证,可能影响今后出售;另外还要看自己购买的拍卖房屋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拍卖成功后还必须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房。
(一)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法院裁决拍卖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合同。
4、法院确认拍卖结果的确认书。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或拍卖行开具的发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说明:
1、拍卖的发票应是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的统一发票。
2、如果拍卖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则必须按该房屋原取得产权的途径先行给予确认产权,缴纳相关税费后,才能给予办理拍卖后的房屋产权登记。
3、拍卖房屋不是房产证记载的全部,则买受人要与其他共有人共同办理房屋的分割手续或共同共有该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如果房屋权属证书无法提交,应申请遗失登记。
(二)委托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人委托拍卖的委托书。
3、拍卖成交合同(拍卖确认书)。
4、房屋产权人承认拍卖结果的书面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还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5、佛山市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原件或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单位申请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法院查封房屋,里面的物品可以搬出吗?
198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屋还能住吗?法院查封房屋期限
447人看过
-
检察院查封房屋期限,查封房屋能出租吗
147人看过
-
法院能否拍卖查封的房屋?
104人看过
-
贷款房屋能否被依法查封?
452人看过
-
被查封房屋能出售吗出卖被查封房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378人看过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
房屋被法院查封后能否继续居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可以继续居住。 如果在查封前已经出租的,可以让承租人居住到租赁期满;如果查封前没有出租,查封后是不能出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
-
-
-
法院能否凭房屋买卖合同查封房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