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能加班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4、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国家有没有规定孕妇不能加班
一、国家有没有规定孕妇不能加班
1、国家有规定孕妇不能加班。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劳动者在孕期、哺乳期、医疗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医院出具证明,持证明请假。如果女工因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有权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劳动。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可以强制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严重威胁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
3、设备必须在法定节日或公产期间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计划外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农副产品收购、运输、加工的紧急任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孕妇加班权益如何?
460人看过
-
孕妇不能加班的规定
207人看过
-
孕期3个月还要加班?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330人看过
-
孕晚期加班规定涵盖了哪些方面
292人看过
-
孕期加班的合法性
158人看过
-
关于加班权益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448人看过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
法律规定孕妇不得在孕期加班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来回答公司要求在女性孕期加班违法吗这个问题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2022年劳动法孕晚期加班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0劳动法孕晚期加班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
天津市怀孕期间的加班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3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劳动时间。 二、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确需安排的,须经主管局报请市劳动局批准;每班安排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相应核减劳动定额;从事站立操作的,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三、怀孕的女职工按医务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将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
-
孕期有偿加班这个问题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7怀孕女职工享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诸多特殊关爱和保护。《劳动法》第六十一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因此,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
-
有人知道孕妇课程加班和假期加班的规定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