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合同期限的工程金一般什么时候返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09:02:17 183 人看过

工程合同质保金一般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或两年返还。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一、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有哪些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如下: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三、质保金承担多少年合同的具体内容

合同质保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约定,一般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左右,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是为了证明对自己的服务质量有信心,以及进行对外宣传形象的最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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