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否还能进行公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18:00:08 432 人看过

检察院在批捕前需审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或企图自杀或逃跑,检察院应考虑逮捕。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者,则应予以逮捕。

检察院在批捕前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但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考虑逮捕: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素 材 】 检 察 院 批 捕 标 准 有 哪 些 ?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拘留期一般为两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足够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已经移交法院,法院审理期限简易程序20天,一般程序2个月,可以延长1个月。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要提请批准逮捕,并对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已被拘留的,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检察院在批捕前需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但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考虑逮捕: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犯罪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伪造、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的;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拘留期一般为两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侦查结束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足够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已经移交法院,法院审理期限简易程序20天,一般程序2个月,可以延长1个月。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要提请批准逮捕,并对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已被拘留的,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批捕的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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