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合肥市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共分五等:环城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一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环城路以外、一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二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不含四等区域)及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三等,每平方米年税额7元;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为四等,每平方米年税额5元;合肥市区二环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不含三等、四等区域)为五等,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以下土地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一、土地使用税缴税时间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合肥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签订为准)所占的土地面积进行减除,直至将所有房产出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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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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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土地使用税什么税率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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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各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多少?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111.山东调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山东省最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4.8元-19.2元一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8元一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元-4.5元一平方米;省黄三角农高区土地4元一平方米。 2.安徽蚌埠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安徽蚌埠市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蚌埠市区一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2元、10元、8元和6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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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有什么相关的计算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7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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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土地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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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要征收土地租赁的税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增值税:不含税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五、房地产税:按租赁收入12%的税率计征;六、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根据单位等级税额计算七、个人所得税:地方税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从全国来看,附加税率为1%-5%一般在2之间%-2、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