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1:22:27 499 人看过

一、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规定有哪些

1、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规定如下:

(1)、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添附物归第三人所有,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效力及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抵押人对添附物享有所有权,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添附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增加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增加的价值部分。

(3)、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人与第三人因添附成为添附物的共有人,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添附,包括附合、混合与加工。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二、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403条的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1、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交通运输工具;3、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抵押权的作用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实践中最理想,被广泛使用的担保形式,因为它的担保效力最可靠,而且能充分发挥担保财产的作用,既然抵押物不转移其占有,那么它既可以发挥其使用价值,也可以由所有人继续使用并发挥它的使用价值,取得的收益亦可以清偿债务,这样就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基于抵押权这种区别于其它担保物权的优势,使抵押权在市场经济中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
    2023-06-25
    217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是否成立抵押合同无效的,抵押权是否设立,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注销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根据规定,抵押物是公民个人财产的,如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
    2023-06-17
    394人看过
  • 禁止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
    一、哪些财产可以进行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物是否移转占有,各国民法规定不一,在中国,抵押一般不移转占有。对动产或移转占有而设立的担保称为质押。抵押一经设立生效,即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产生权利义务:抵押权人除了享有优先受偿权外,有权占有或监督抵押物,有权请求抵押人偿付自己保管抵押物所支出的费用,并有权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处分,但抵押权人不取得对抵押物的使用权。抵押人则享有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但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有义务
    2023-02-16
    360人看过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之物吗
    一、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之物吗添附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式。因添附物与抵押物成为一体而不可分,若分离则会降低物的价值,所以添附物也为抵押权效力所及之物。同时,无论添附之时间系在抵押权发生之前或之后,均在所不问,并不以登记为必要。二、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吗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抵押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抵押权灭失的情形1、主债权消灭。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但若债务系由第三人清偿,则抵押权不因债务的消灭而
    2023-05-06
    359人看过
  • 抵押财产种类:民法典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可抵押财产与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023-07-03
    347人看过
  • 土地抵押后,附着物是否还能被抵押?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第十条征收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以法定手续为依据,按有关规定勘丈登记。拆迁补偿标准按附件二执行。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附件三执行。第十一条青苗补偿按以下标准执行:(一)粮食作物种植区按季补偿:小春作物每亩补偿900元;大春作物每亩补偿1200元。(二)经济作物成片种植区每亩补偿2500元。(三)损失一季补偿一季,成熟作物可收获的不予补偿。第十二条地上附着物按照先清点(丈量)、公示、登记后补偿的程序进行。据实清点(丈量)补偿后,所有权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场,逾期未清场的作为弃物处理。第十三条林木
    2023-08-07
    488人看过
  • 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能否行使抵押权
    一、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能否行使抵押权1、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能否行使抵押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二、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即抵押担保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有哪些,如下: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2、抵押保全权。包括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防止权和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补救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
    2023-06-16
    373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物登记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我国民法中,登记也是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看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笫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二)抵押物进行登记能够有效地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得到实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条规定说明,当事人之间设立抵押合同之后,如果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则抵押人于抵押权存续期间将抵押物出卖、转让或再次设定抵押、质押,并使抵押物转移至第三人占有时,抵押权人而不能向第三人就该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因为该项财产只能在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产
    2023-03-16
    139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一、划拨土地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区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实践中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方式并不少见,现行的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主要是在如何抵押的问题上有诸多的分歧。一种司法规则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才能与附属建筑物一并抵押。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与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都采取了这种做法。另一种司法规则认为,
    2023-06-20
    337人看过
  • 欺诈人将无权抵押的财产设抵
    一种情况是设置抵押的主体不合法,提供财产抵押的人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财产不具有处分权,进行抵押后当财产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假抵押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种情况是,抵押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为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或标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一、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动产抵押权是以动产为标的物的抵押权。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必须以动产为其标的范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作为动产抵押权的标的物,而只有特定的动产才可成为动产抵押设定的标的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这里“交通运输工具
    2023-04-11
    192人看过
  • 抵押权受偿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抵押吗只有购房合同不能办理抵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宅基地的房屋可以抵押吗宅基地的房屋是可以抵押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中
    2023-03-11
    68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吗
    一、抵押权设立必须签订抵押合同吗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的范围。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二、抵押权的设立的条件(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
    2023-05-06
    430人看过
  • 查封后的财产能否设立抵押
    一、查封后的财产能否设立抵押查封后的财产不能设立抵押。我国法律规定,被查封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归所有权人,但是所有权人在这些财产未被解除查封期限不得处分这些财产,所以当时是不可以用来抵押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查封的房子可以出租吗?查封的房子不可以出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或委托第三人保管,保管期间无论是保管人还是当事人都不可使用该房屋。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
    2023-05-22
    54人看过
  • 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
    抵押对抵押权人有哪些影响,即抵押担保对抵押权人的效力有哪些,如下:1、收取孳息权。抵押权人对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收取权。2、抵押保全权。包括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的防止权和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补救权。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3、抵押权的让与和提供抵押权。抵押权可以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让与他人,但抵押权转让应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抵押权也可随同其担保的债权为另一债务的履行设立权利抵押担保。4、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变卖后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5、抵押权人的义务。
    2023-03-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2022年民法典规定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2
      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抵押权人是否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有哪些能设立抵押的财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4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 破产企业财产抵押抵押人是否有权设定抵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有争议的财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限制移转的财产作抵押的,亦应认定抵押无效,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作抵押物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15条的规定认定抵押无效,但主管部门事后认可的例外;抵押人对已设
    • 房产抵押和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法律依据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以下房产是不能够设定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