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所有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许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只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其赔偿顺序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决定,法院的债权人将优先赔偿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债权人基于所有权或者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无论作出执行依据的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申请人之一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的,移交破产管辖法院,暂停执行程序;未进入破产程序的,恢复执行;未清理或者清算的,撤销、注销或者关闭,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参照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已经取得债务执行依据的债权人有权在被执行财产执行完成前提交参与财产分配的申请,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制定分配方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顺序进行清偿。其余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按照各债权比例赔偿。财产分配后,被执行人应继续清偿剩余债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继续依法执行。(3)被执行人为非企业法人的,非企业法人既不能适用破产制度,也不能适用公民。在其他组织和特殊情况下,企业法人的参与分配制度只能按一般规定进行分配,即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债权比例赔偿。
多个债权人如何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
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不存在先后问题。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386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同一被执行人财产如何合理分配给多个债权人?
108人看过
-
多个债权人应如何分担同一被执行人财产?
308人看过
-
如果有多个债权人那么被执行财产分配吗
386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如何分配给多名债权人
104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被冻结后,债权人能否参与执行分配?
77人看过
-
如何分配一个债务人债权人个人财产
254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被执行人如何参与分配债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2被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分担债务,若是之前就已经有债务分担方案的,那么按照之前确定的方案分担债务即可。若是被执行人名下并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那么可能会中止执行。
-
被执行人财产分配后债权人应该怎么支配?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3债权人根本就不用担心,拿着判决书直接去零钱就行了,当然,也不能一窝蜂的都去,钱够用,也得按照规矩领去,具体怎么个先后领取顺序,《执行规定》第88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下面我们先看下法条怎么说。《执行规定》第88条 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二款规定:“多个债权
-
债务人执行财产不足的分配债权人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
-
如果有多个债权人那么被执行财产分配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6会进行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
多人起诉一名债务人财产怎么分配的,执行财产该如何分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3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第二款规定: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案例中,张某申请执行及财产保全在先,故张某拥有优先受偿权,应先于贺某对法院查封的黄某在A地价值30万元的房产进行受偿。对该房产剩余款10万元,再由贺某受偿。贺某受偿后,应当申请法院执行黄某的其他财产,用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