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但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土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三、征地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凡是前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法的。
第二、公共利益原则,一切打着公共利益名义所实施的商业拆迁行为都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拒绝。
第三、禁止逼迫拆迁原则,凡是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暂停工作等任何违法行为,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都是违法的,相关人员也要负法律责任。
第四、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涉及被拆迁人住房变动的,拆迁后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第五、补偿方式自由选择原则,被拆迁人既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对于农村房屋,条件允许的,还可以选择置换宅基地的补偿。
土地在征收时需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并且在补偿前双方还需要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发现补偿协议不合理,可以拒绝签订,对于补偿不合理的情形,可以也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以上是关于土地征收但赔偿不合理怎么处理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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