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天一个女人来拿他的手机,她跑到我收银台里面,引诱我,我受不了就和她发生关系了,也没有认证,她就说要告我强奸,讹我1000,我该怎么办?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按你所说的不构成强奸。
相关法律知识:
对于强奸同通奸的认定,很多人都比较模糊,为大家提供强奸同通奸的认定的区别: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的影响,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比如使用药物麻醉女性后,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证实该性行为不是该女子自愿的,也属于强奸)。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美国许多州都将通奸认定为是犯罪行为,但很少有人因此而被起诉。在那些采取过错离婚制的州,通奸可构成足够的离婚理由;此外,有些州在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时也会将通奸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可能会授予过错一方配偶较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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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男方强奸罪怎么判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101、如果女方如上所述,改变自己在公安局作的陈述,是事实的话,强奸案肯定就是错案了,警方无罪释放男方,并赔偿损失。 2、如果女方是故意编造假话,“控告”男方强奸的话,则女方的行为已经涉嫌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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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告男方强奸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您的这种情况,女方告男方强奸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来看一下“强奸罪”的定义: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强奸罪。从上述定义中,可以了解到,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本案中,由于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完全自愿的,且男方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且女方已年满14周岁,因此女方告男方强奸是不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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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9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同居期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同居是男女两性自愿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强奸另一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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