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质权的四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34:35 171 人看过

一、善意取得质权的四要件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2、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况下,合理的对价也是衡量质权人取得质权时是否善意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权的取得一般是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条件的,这反映了质权取得的一般规律,违反了这一规律的财产转让就可能引起人们对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善意的合理怀疑。

4、质押财产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转移即交付质押财产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质押物的占有转移,则不能发生质权善意取得的效果。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以不法占有的他人存单质押的,该质押应当属于无效。如以偷、抢、骗、捡的存单出质的,债权人无论在主观上对出质人不法占有存单的状态知悉还是不知,质押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根据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

出质人以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出质的,

当债权人不知道该财产的真实所有关系,实属善意时,债权人可以在该财产上取得质权,而以不法占有的存单出质,不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理论,应认定债权人不能取得质权。

二、动产质权生效的条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出质人代替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成立。质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在质权合同生效前质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三、动产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留置质物的权利。在债务人消偿债务之前,债权人有留置质物的权利,以待债权的实现;

2、收取孳息的权利。质权人的孳息收取权,指质权人有权进行收取孳息的权利。但是,质权人并不因此而取得对孳息的所有权,而仅取得对孳息的质权。孳息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金钱以外的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救济质权损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如果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另外,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二)义务

1、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自然应负保管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提存质物的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

3、返还质物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质权善意取得的后果
    1、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2、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3、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况下,合理的对价也是衡量质权人取得质权时是否善意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权的取得一般是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条件的,这反映了质权取得的一般规律,违反了这一规律的财产转让就可能引起人们对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善意的合理怀疑。4、质押财产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转移即交付质押财产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质押物的占有转移,则不能发生质权善意取得的效果。一、什么是善意取得所谓善意取
    2023-02-24
    355人看过
  • 质权能否善意取得
    一、质权能否善意取得动产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是出质人以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第三人财产来设定的质权,这时质权人就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我国关于《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权处分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而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质权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1、须以设定质权为目的,即出质人将动产移交质权人占有,须有设定质权、担保债权的目的或效果意思。2、须质权人已占有质物,并与出质人订立了质押合同,完成了质押意思表示一致与质物交付双重法定生效条件。与一
    2023-05-03
    446人看过
  • 质权能否善意取得
    可以。权利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所谓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就是说出质人以自己没有权利处分的第三人财产来设定的质权,这时质权人就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一、房东押金不退可以报警吗可以报警。可以就房东不退押金问题进行报警处理,因为当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也没有拖欠租金的,房东应当退还押金。但是警察只能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不具有强制要求房东退还租金的权利。调解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解决该争议纠纷。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因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抵押权和质权有哪些区别抵押权和质权有以下区别:1、不同的担保标的质权提供担保目标的动产和权利,抵押权提供房地产、房地产用益物权和动产的担保;2、不同的成立要件
    2023-04-11
    297人看过
  • 质权可否善意取得
    一、质权可否善意取得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二)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况下,合理的对价也是衡量质权人取得质权时是否善意的标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质权的取得一般是以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条件的,这反映了质权取得的一般规律,违反了这一规律的财产转让就可能引起人们对该项交易是否属于善意的合理怀疑。(四)质押财产已经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转移即交付质押财产是适用善意取得的条件之一。如果双方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质押
    2023-05-06
    172人看过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3.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4.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二、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认定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认定善意的时间点:“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即指不动产完成转移登记之时,动产交付之时。动产简易交付,以转让动产法律行为生效时为准;动产指示交付,以转让双方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生效时为准。2.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三、善意取得是什么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
    2023-05-03
    176人看过
  • 抵押权善意取得要件
    (一)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二)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三)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四)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一、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
    2023-02-14
    8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有质权的善意取得的要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有质权的善意取得吗我国《民法通则》、《担保法》均没有规定质权的善意取得,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其第84条规定:“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在几个民法典及物权法学者建议草案中,均有动产质权善意取得的规定。[2]二.动产质权善意取得的要件
    • 善意取得质权的条件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20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二、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
    • 善意取得质权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7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二、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
    • 符合质权的善意取得的条件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这是质权人善意取得的基本前提。 二、质权人接受质物时是善意的。判断质权人是否为善意应当采取推定的方法,即推定受让人是善意的,应当由原权利人对受让人是否具有恶意进行举证,如果不能证明其为恶意,则推定其为善意。如果完全由质权人就其出于善意举证,属于加重质权人负担的行为,不利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质权。无偿取得质权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在有偿取得质权的情
    • 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善意取得的四个条件是: 1、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不动产或者动产; 2、受让人主观是善意; 3、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4、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已经登记或者已经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