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客运汽车是否符合超载标准
如下确定客运汽车是否符合超载标准:
一是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二是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三是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四是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五是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六是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二、怎么举报超载车辆
1.可以拔打122交警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2.可以拔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3.可以拨打当地政路政管理部门电话举报;
4.可以拨打12328全国交通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打通电话时,需要和接线员说明情况,并且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收到信息后会进行相关的调查,最后如何进行处罚的,也会有相应的反馈信息。
三、超载车辆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超载车辆发生事故谁的责任具体如下: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方有超载行为的,如果另一方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般由超载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n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n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客运汽车超载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413人看过
-
客运车疲劳驾驶应如何处罚,客运车超载如何处罚
270人看过
-
路上超载客运汽车出交通事故是否获得赔偿
386人看过
-
汽车超载如何处罚,怎么处罚汽车超载
434人看过
-
探讨汽车超载标准的设定
166人看过
-
严重超载的载客汽车如何受到法律制裁?
56人看过
-
超载客运车辆如何处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7法律对客运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是有规定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
-
货车载客时超载怎么处罚? 货运处罚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7一、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
-
客运汽车装载有什么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客运汽车装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二)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三)车内载物不准堵塞通道,不准妨碍操作人员操作;(四)车顶行李架载物,物品捆扎牢固,载质量不准超过出厂核定限度,长度和宽度不准超出行李架。大型客车从行李架底部算起高度不准超过五十厘米,从地面算起高度不准超过四米;小型客车从行李架底部算起高度不准超过三十厘米。
-
客运出租汽车应符合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6客运出租汽车除应符合公安、环保、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使用规定车型,统一设置车体标志颜色、车门标志、标志灯、营运牌照、服务监督卡、价格标签、计价器、空车标志、监控管理设备及座椅套等专用设备设施;(二)按规定进行营运车辆技术检验,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规定标准;(三)车容车貌整洁,车内卫生良好,安全、消防等设施完好,汽车内外无广告;(四)特许经营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