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施工合同没有价款条款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1:12:26 487 人看过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条款。

一、合同工期包括验收日期在内吗

工程合同期限包不包括验收期限,要依据合同是否有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不包括验收期限的,工程完工后才组织验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土木建筑工程合同应该如何写才行

订立土木建筑工程合同第一步写明协议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第二步写明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内容。第三步写明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相互协作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解析
    1.设计文件;2.合同范围;3.技术标准;4.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5.甲方的责任:提供场地条件、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提供施工条件、提供技术资料、发布工程指令、竣工验收等等;6.乙方的责任:施工准备、提交报告及报表、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等等;7.工程监理、施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合同价款与支付、设计变更、转让与分包、施工安全及保险问题、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保修问题、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等等;8.合同的中断与终止的情形等相关事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
    2023-07-07
    305人看过
  • 公司合并合同的普通条款有哪些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据我国法律和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而演变成一个公司的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司的合并的性质就是资本的集中,合并会造成公司数量的减少,但会形成留存公司的规模扩大,成为资源配置的一种市场手段和公司外部成长的途径。法律咨询:合并合同的普通条款有哪些律师回答:为了使合同内容更加完善可行,为合并的进行提供更具体的依据和指导,笔者认为应规定以下普通条款:①合并后的公司章程。在股票对价形式的吸收合并中,存续公司要增发新股、增加资本,进而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此时,可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条款。在新设合并中,则要对新设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做出规定。②存续公司的新增股份、新设公司的股份情况。吸收合并中,存续公司若增发新股,则可在合同中规定增发的数量、每股金额、股份种类等。在新设合并中,可在合同中对新公司预发行的股份总数、每股金额、股份种类等做出规定。③资本和公积金。公司合
    2023-06-05
    468人看过
  • 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
    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3)可
    2023-03-31
    484人看过
  • 包工头没谈价格没合同怎么要工程款
    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欠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工程款拖欠纠纷证据有哪些?(一)证明
    2023-02-18
    202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逾期付款条款
    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原先的按月补偿款构成劳动者的不当得利,应计算进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数额不应当奇大,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120%-130%为宜)。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一、租房合同违约了必须承担违约金吗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就是违约。违反合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2023-03-12
    159人看过
  • 施工合同里预付款条款有什么规定
    在合同拟定时,预付款条款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算;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预付款的50%,在承包人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到位后30日内再支付50%,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3、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比如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25%到75%之间按工程进度款比例扣回。这三个方面一般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主要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不要对投标人过于苛求。一、如何约定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程工作量的50%但也不能低于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比例。安装工程一般不宜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的2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以适当增加。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工程预付款应在工程开工后完成工程量达一定
    2023-03-03
    431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价款是否能成交?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应明确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施工合同解除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
    2023-07-04
    302人看过
  • 借款合同(普通6)
    信用借款合同()农银借合字第号经中国农业银行___(下称贷款方)与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元,用于____,还款期限至__年__月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2023-06-09
    220人看过
  • 施工合同中有什么必要的条款
    承包商应注意业主的资格。业主应注意承包商的资质。二是项目范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范围的条款,最好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清单。三是建设工期。合同应该准确和完善。有中间交付项目的,还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中间运输项目的开工、竣工日期。四是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注意下列规定:①建设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站评定为合格或优良;②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报告;③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程序;④注意工程保修的约定。2。作为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保证其当事人能够满足,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尽量简单。5项目成本。业主和承包商应注意以下事项:1。工程造价,属于招标项目的,以中标时确定的投标金额为准;属于初步设计预算总投资
    2023-05-07
    101人看过
  • 装修施工合同总价款含税嘛
    一、装修施工合同总价款含税嘛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总价款都是不含税的,除非说明是含税总价款的,才是含税的。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装饰施工合同中的装修总价款包含哪些费用装修总价款包含以下几项费用:1、材料费:指各种材料及制品、半成品、经设计制作的现场家具、普通照明灯具的配套用品的费用。2、人工费:职工的基本工资、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等。3、管理费:主要包括施工管理人员的工资,设计人员的工资,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折旧费、交通工具、检测
    2023-05-03
    261人看过
  • 施工合同条款需要修改怎么办
    一、施工合同条款需要修改怎么办可以修改,但是必须双方协商才能,修改,不能单方随意修改,当然一方不愿意修改,也是不能修改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二、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一般原则有哪些(一)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
    2023-05-03
    116人看过
  • 施工合同必须写总价吗
    一、施工合同必须写总价吗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单价合同是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二、在合同的履行合同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三、客观不能履行合同的后果是什么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
    2023-06-15
    81人看过
  • 工程款超合同价款怎么处理
    1.工程款超过承包合同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工程价款的结算,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第二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一、工程款要不到怎么起诉工程款讨要法院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根据“谁主张谁举
    2023-04-04
    303人看过
  • 施工合同价款签订注意事项
    一、施工合同价款签订注意事项第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第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第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
    2023-04-23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成立吗,施工合同没有价款可不可以成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提供建设施工服务,建设单位验收之后,需要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价款在合同中应明确标示,也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协议并认可的成交价格。那么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成立吗,施工合同没有价款可不可以成立?
    • 工程价款不合格的施工合同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 建设企业建立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价款承担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施工合同中一般需要约定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等条款,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书面合同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价款与支付有哪些具体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1
      建设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支付一般有4个部分的条款组成: 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预付款。 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另外还有一些会设定担保条款,比如约定预付款保函或者履约保函。
    • 需要提供施工合同没有价款成立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9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