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分类以及免责事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7:53:05 462 人看过

一、合同违约行为分类:

(一)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1)、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

实际违约又分:

(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

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迟延履行和迟延受领:

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

(3)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加害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履行(即履行有瑕疵,侵害对方履行利益,如给付数量不完全、给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给付时间和地点不当等)和加害履行(即因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买受人的损害)。

2)、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又分:

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

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向对方表示将在履行期届至时不履行合同。

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届至后不履行合同。

(二)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

(三)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二、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又分: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依其约定;(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1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定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理由包括法定免责理由和约定免责理由。一、法定免责原因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免责原因,无需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主要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一、自然灾害。二、政府行为。三、社会异常现象。二、约定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况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为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三)免责条款损害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5)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违约的条款无效。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哪些合同可以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2023-08-05
    156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中免责事由的判定方法
    关于违约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是: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杭力、合理损耗、债权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承运人能证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货物本身的白然性质或合理损耗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的要件为:(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
    2023-07-06
    89人看过
  • 什么是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一般是什么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1.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免责条款,即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3.债权人过错,即因债权人的过错而导致违约责任的发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
    2023-07-25
    157人看过
  • 合同违约免责的范围
    合同违约的免责条件如下:1、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3、债权人的过错。一、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货运合同中的免责事由主要有: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等情形所造成的损失。不是以上情形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什么呢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1、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3、社会异常现象。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
    2023-03-04
    485人看过
  • - 违约责任范围:委托合同违约责任的类型及其特点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有:1、研发人员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者未按照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属于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赔偿委托人所造成的相应损失。2、由于研究开发人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时,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赔偿损失。3、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也属于违约,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研发人员承担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主体的条件有哪些被委托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承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信托的实施必须借助受托人的活动,任何一种信托都必须要有受托人,这是信托的本质要求。因此,和委托人一样,所有国家的信托法都要求受托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23-07-13
    213人看过
  • 合同免责事由的特征
    合同免责事由
    在现代合同发展中免责条款大量出现,免责条款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2、免责条款的提出应当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通常是无效的;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一、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对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属于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示作出,并且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如果免责条款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入合同的,或者是条款本身存在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等,是无效的。二、如何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
    2023-03-15
    450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种类:分析租房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下:1、租赁合同未到期的违约。在租房过程中,有时由于房东有事,无法履行合同。此时,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租房过程中,租客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此时租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房屋内物品的损坏。租客在居住过程中,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租与房东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执行。疫情过后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疫情过后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3-07-12
    422人看过
  • 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
    (一)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1、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实际违约又分:(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和迟延受领: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3)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加害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履行(即履行有瑕疵,侵害对方履行利益,如给付数量不完全、给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给付时间和地点不当等)和加害履行(即因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如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买受人的损害)。2、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又分:明示预期违
    2023-02-28
    129人看过
  •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什么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合同免责条款纠纷怎么处理认为应分别情况来对待:1.在一方毁弃合同,另一方立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场合,毁弃合同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风险由毁约人承担,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因为对方已采取行动,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就是对其预期违约的接受,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合同解除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对合同责任已经没有影响,更不应使提前毁约的一方享受免责的好处。毁约之前发生的不可抗力,因为合同已经成立,自然应该成为免责的事由。事实上,在毁约之前发生不可抗力,该方当事人根本无需毁约就有权免责和解除合同。2.在一方
    2023-05-03
    62人看过
  • 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相关问题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要件为:(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加以判断;(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也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当事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
    2023-06-14
    476人看过
  • 非法定免责事由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
    一、非法定免责事由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一)职务授权行为。职务授权行为也称为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依照法律的授权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必要时因行使职权而损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的行为。(二)受害人承诺。受害人承诺的概念受害人承诺,是指受害人容许他人侵害其权利,自己自愿承担损害结果,且不违背法律和公共道德的一方意思表示。(三)意外事件。意外事件的概念和意义意外事件,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是由于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偶然发生的事故。二、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到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点: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
    2023-06-07
    65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实际表现以及免责情况
    一、违约责任的实际表现1.履行不能。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2.拒绝履行。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4.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加害履行既是违约又是侵权,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二、违约的免责事由:(一)不可抗力1.概念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
    2023-04-03
    216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以及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主要表现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也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按照定金罚则赔偿、赔偿损失、赔付违约金。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下: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2.责任性质不同。违约责
    2023-05-03
    381人看过
  • 免责事由包括两类一是法定事由二十约定事由对吗
    无过错责任基本都是存在于特殊侵权行为中,免责要么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要么是第三人的过错要么是不可抗里。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的,不免责,合法侵权是补偿责任,违法侵权是赔偿责任。高度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和被害人的故意。环境污染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并且进行了即使的补救措施,和污染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公共场所施工造成损害的免责事由:第三人的过错或被害人的故意饲养动物伤人的免责事由:受害人的故意或第三人的过错雇佣关系中,雇工伤人或受伤,雇主的免责事由:第三人的过错,雇工伤人行为与雇佣内容无关,雇工受伤,雇工自己的故意交通肇事,无过错责任,即使没有过错,机动车也要承担最多百分之十的责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无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无因果关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2023-06-22
    44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规定什么免责事由引起的违约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7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包括不可抗力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违约责任的免责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0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
    • 有哪些违约免责事由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21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又分: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
    • 合同违约金的分类及保证金的收取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27
      违约金有两种,具体如下: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 仓储违约违约责任的规定及分类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9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发生仓储错误的需要承担赔偿出任、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的承担赔偿责任等,在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时,必须对相关违约情况以及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违约后无法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