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土局有权拆除违法建筑吗
国土局有权利进行强拆,但国土局没有直接的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才可以。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之后,对于合法建筑,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拆权限,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进行行政强拆。但对于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行政强拆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也即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对违章建筑采取强拆措施行使强拆权。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
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3、乡、镇人民政府
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最后,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国土局有权利拆除违法建筑,但一定是建立在合理合法上,只有拥有合法的文件才能够实施拆除行为。想要强制拆除并需要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并且在强制拆除之前需要和被拆迁方进行调解,同时在强拆前还需要召开两次听证会。
-
土地局有没有强拆违法建筑的权利?
252人看过
-
对违章建筑国土局没下处罚强拆合法吗
251人看过
-
申请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怎么写
434人看过
-
国土部门如何依法强拆违法建筑
434人看过
-
在林地上建房林业局有权对违法建筑强拆吗?
418人看过
-
什么叫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401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城建局违章建筑有没有权利强制拆除?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9如果被政府确认为违章建筑,当地城管有强制执行执法权的,有权利拆除。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
在县里人民政府建筑,国土局有权强拆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2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强制拆迁,但强制拆迁程序应当合理;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被征收人必须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转让房屋和周转房屋;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才能进行强制拆迁。
-
XX局对违章建筑有没有权利拆除或者说XX局有没有执法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违章建筑通常授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行,但是有时会联合执法,国土、城管、城建、房管等部门一起执法,你说国土局有没有权利去清拆违章建筑如果该违章建筑同时是非法占用土地的就有权利,否则由城管、城建规划部门执法。
-
城建局可以强制性拆除违章建筑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如果被政府确认为违章建筑,当地城管有强制执行执法权的,有权利拆除。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
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如何拆除,由谁拆除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6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