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法适用于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9:11:21 130 人看过

《政务处分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其中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处分什么是政务处罚
    政务立案主要是指监察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有职务犯罪事实,并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的处罚措施。政务处分是在政务立案结束,确认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后,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因此,政务立案与处分无关。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处分的区别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3.行为的性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环境行政
    2023-08-08
    454人看过
  • 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与公职人员违法行为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公职人员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有哪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第二十二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07-06
    498人看过
  • 扭送适用于行政处罚吗
    不属于行政处罚中的一种。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只有法律、法规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受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可以行使某些行政处罚权,但他们是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也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受委托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2023-06-14
    19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适用于哪些机构?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等管理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行政诉讼中适用于回避的是哪些人员行政诉讼中适用于回避的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
    2023-07-18
    161人看过
  • 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那么,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的案件有哪些,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案件符合相关的规定就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所以对于案件的性质就是行政处罚的根据,但是在具体运用中有的人因为自己权益的损害就会出现一些特例情况,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适用于《行政处罚法》的案件有哪些,对于受害人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
    2023-05-02
    1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
    一,行政处罚司法解释什么是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的适用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基础上,依照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方法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行政处罚,将行政法律规范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行政处罚的适用实际上是解决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问题,它包括了对于行政违法行为认定、评价以及运用法律进行处罚的具体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研究行政相对人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法行为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主客观要件;另一方面则是要研究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主客观状态。只有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客观、全面地分析,同时正确。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适用问题的规定,才能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做到客观、公正,也才能真正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行政处罚的含义还有一点需要提出的是,行政处罚的适用活动,从广义上讲
    2023-05-02
    71人看过
  • 扣押是否适用于行政处罚
    扣押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秩序,具有一定责任能力的人。4。行政处罚适用期限是指犯罪人违法行为的期限。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在我国,只有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才是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也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但以受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其行为后果也由其承担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因此,受托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2023-05-31
    326人看过
  •  分析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规则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需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首先,需要确认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其次,需要整理、分析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为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参考;最后,需要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并拟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并结合税收行政执法实际及时修订。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需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首先,需要确认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其次,需要整理、分析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为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参考;最后,需要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并拟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并结合税收行政执法实际及时修订。 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技巧税务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技巧:在税务领域,行政处罚是一种常见的手段,用于惩
    2023-08-22
    316人看过
  • 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区别及其适用范围
    “组织处理”组织调整与组织处理都属于职务调整范畴。“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表述,兼顾了不同情节,更为完整准确,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问责留下了空间。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政务处分”专指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的处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比政纪处分更宽,不仅包括公务员,还包括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更符合监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也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精神。全国已经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政务处分”也将在更多地方替代“政纪处分”。政务处分包括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政务处分主要包括:(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2023-07-06
    139人看过
  • 律师计件收费适用于什么法律事务
    (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2、审查起诉阶段;3、一审阶段。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律师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五)前述收费标准,
    2023-04-21
    60人看过
  • 根据行政诉讼法回避适用于什么案件?
    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都是由于回避,回避适用于以下情况:1、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2、如果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的必须回避的情况,当事人也可要求他们回避。3、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4、如其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本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一、回避的种类有什么?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在自己负责办理的案件中,发现自己有应该回避的法定情形,而主动提出回避的要求。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本案中某办案人员有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向司法机构提出要求他们的回避的申请。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
    2023-06-21
    163人看过
  • 什么法律适用于征地补偿分配纠纷
    根据《解释》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也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放弃统一安置,就应当予以支付。对这两类纠纷,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不存在争议,况且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嫁女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7-02
    75人看过
  • 政务降级是什么处分
    一、政务降级是什么处分行政降级处分,是指针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一个种类。即在原行政级别,向下降职的一种处分。降级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24个月。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制定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一)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使自觉坚持和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成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由于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法律,监察法首次提出政务处分概念,并以其代替
    2023-04-12
    305人看过
  • 分包对于劳务的适用性如何?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编外都是劳务派遣吗编外并不都是劳务派遣,只是一种非正式职工的称呼。单位为了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解决新增加的工作量采用招录编外人员的方式,虽然也算是本单位职工,但待遇差一些。有的单位对新上岗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可给予第二种非正式工待遇的称谓。派遣则需要第三方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与你和务工单位签约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3-07-04
    2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适用于什么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活动。公职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
    • 行政处罚有哪几种情形,分别适用于什么行政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
    • 政务立案属于什么处分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8-29
      政务立案主要是指监察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有职务犯罪事实,并且有一定的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 政务处分是在政务立案结束,证实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后,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所以,政务立案与处分并无包含关系。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人员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4-20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人员有以下:1、国共产党机关等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行政处分类型及法律适用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17
      1. 针对的客体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 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 针对的违法事实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 实施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