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申请人提出本条例规定的审批事项申请,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相关资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附件2);(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三)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五)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da.gov.cn下载)申请表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附件2);......。
2
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食药监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
《企业营业执照》?[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企业公章,申请人签字确认。
工商部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三)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
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申请人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自备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五)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5
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示范文本下载]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书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自备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申请领取运输证明须提交以下资料:......。(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加虎
<!--
-->
当场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加虎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8-6807245-->
5个工作日-->
当场或2个工作日内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加虎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8-6807245-->
10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
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王娜
3个工作日
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准予行政许可。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准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加虎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8-6807245-->
10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下列证件的一种: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加虎
-->
2个工作日
送达下列证件的一种: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市场监管局04号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车经停。
五、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五十二条托运或者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运输证明。运输证明有效期为1年。运输证明应当由专人保管,不得涂改、转让、转借。
2
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四条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简称运输证明)......。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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