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房屋将纳入拆迁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7:05:49 457 人看过

1、哪些类型的房屋将纳入拆迁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除文物保护建筑物外,一律征收,不按房屋类型确定征收范围。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彼此之间。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被征收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

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或国土资源研究所应当共同调查核实土地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土地权属、类型、规格、数量被征收的,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经盖章、签字确认后,报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所。市、县国土资源局将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说明土地的权属、类型、用途和用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的具有征地审批权的地区和人民政府。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条件、社会保障对象数量、筹资渠道和缴纳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通知书]

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编制听证通知书,将被征地补偿标准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安置方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情况、人数、养老保险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通知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听证补偿标准、安置渠道和社会保障措施。国土资源办公室负责对被征地村被征地农民进行公示和告知。

[组织征地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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