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中国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法规
27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罪的刑期规定
421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62人看过
-
我国刑法如何界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倒卖的刑法量刑指南
69人看过
-
研究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罚的适用问题
32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中国刑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怎么量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1中国刑法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此行为定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中国刑法中统一有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中国刑法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此行为定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我国法律怎样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判决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量刑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9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如何处罚?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2以牟利为目的,违反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