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价值高于债权的质押合法,对于抵押物的价值不是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二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四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一、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财产质押的处理,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对于财产价值如果高于债权的质押,那么此行为也是属于合法的,但需要获得双方的同意,如果应质押的合同而引起了纠纷,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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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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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财产价值不足支付债权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41、质押财产价值不足支付债权的,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如果质押财产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则归出质人所有,不足的部分则由债务人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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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价值高于债务如何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7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清偿欠款之后的余额抵押人可以主张返还。 另外,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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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的财产价值可以少于债务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7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因此,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则留置的财产价值应当与债务差不多。但是,如果留置财产是不可分物,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