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继承有期限的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46:46 239 人看过

继承本身没有期限。但如果是因为继承而发生纠纷,那么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办理房屋过户流程

1、房产公证继承

房主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的A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2、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A继承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A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把房屋所有权转移到A名下;

3、新的房主出来了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7个工作日后审批出证,下发以A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4、买方和新房主交易过户

买方和新房主一起一起到房管部门按买卖的程序办理过户交易,核准后缴纳相关税费,进入审批程序,7个工作日后审批出证,下发以买方为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处理相关文章
  • 继承,转继承有时间年限限制吗什么意思
    继承没时间限制,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随时分割遗产,转继承有时间限制,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人死后还有继承权吗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转继承。因此,如果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而是产生代为继承,反之,则产生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
    2023-03-14
    292人看过
  • 房产继承受不受限购限制
    房产继承不受限购限制。需要注意:1、购房限制是一项符合政策规定的限制性政策,仅限于购房资格,不限于继承资格。对于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继承,继承人不在限购范围内,即在办理继承转让时,不需要审查继承人的购房资格;2、房地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房地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3、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别的证明,户口簿或者别的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遗嘱人为处分财产而设立的遗嘱。一、继承遗产房产证的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继承遗产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需要提交
    2023-06-25
    119人看过
  • 继承人的数量没有限制吗
    接班人数没有限制吗?1。接班人数没有限制吗?继承又称归属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继承之前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际接受他有权代为继承的继承。继承人是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故继承人的继承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继承不受次数限制。2。继承的特点是什么?1继承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2继承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并没有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三。继承只能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4继承1一般只能继承死者应得的遗产份额;5。被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继承人在死者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符合继承条件,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应当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可继承份额;继承
    2023-05-31
    243人看过
  • 遗嘱继承受法定继承的限制吗
    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且遗嘱依法生效的,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一、遗嘱继承人是不是可以是朋友?不可以。自然人只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朋友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但被继承人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将遗产赠与朋友。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二、指定继承人是什么意思?指定继承人是指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由特定人员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三、遗属费是什么意思遗嘱费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订立遗嘱产生的
    2023-03-21
    375人看过
  • 经适房可以继承有条件限制吗
    一、经适房可以继承有条件限制吗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五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五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2023-03-24
    471人看过
  • 代数限制对代位继承的限制
    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但是,无论有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配代位人应该分配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失去代位继承权的年轻一代,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有更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配给遗产。代位继承还有赡养义务吗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为继承人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
    2023-07-03
    471人看过
  • 转继承的限制次数有规定吗
    转继承没有次数限制,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而且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一、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是怎样的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
    2023-03-17
    181人看过
  • 继承房产过户期限有规定吗
    继承房产过户期限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材料办理房产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后,大家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继承登记。但是大家要注意,时间越久,办事的时候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如果是有多个子女共同继承的话,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如果有人没有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的话,公证处就无法出具公证书,从
    2023-07-26
    177人看过
  • 继承使用权房屋是否有限制?
    被继承人生前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发生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拥有房屋的产权,死后按照遗产处理,可以发生继承。而对于共有使用权的房子,仅对该使用权人适用,而不能发生继承。但使用人权按照政策将有使用权的房子购买,则可以发生继承。当然,使用权人的近亲属可以与有关单位协商,进行承租人变更。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吗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可以交易,但是会带来风险,因为没有房产证可能会出现一房多买的情况,但是现在买卖这种房子的情况也比较多。如果知根知底,按程序进行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我周围也有朋友买卖过这样的房子,只要按程序进行就好。就是要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的变更手续,变成你和开发商的买房合同。当然还有几点需要注意的:1、如果你是全款买,卖房的也是全款买的房子,这样的话可以在开发商哪里变更一下合同,将来让开发商到房地部门出你的房本。2、如果你是全款买,卖房的是贷款买的话,就需要他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在开发
    2023-07-08
    436人看过
  • 共有产权房继承是否受限制。
    共有产权房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资格能继承。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一地段、同一质量商品房价格水平,限制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实行政府和买受人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若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则继承共有产权住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则需要在继承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出售房屋,获得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其余由政府收入。共有产权房申请情况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每个城市的规定不一,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提交材料要按保障房的种类来分:(一)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3、租
    2023-07-07
    366人看过
  • 延期交房的限制有哪些限制?
    以下两种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分别是:1、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影响了按时交付的,例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等,造成出卖人延期交房,出卖人是可以免除责任的;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免除责任。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不构成延期交房的情形主要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不可抗力。双方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改变合同的履行时间的,而不可抗力属于法律规定的非违约情形,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迟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
    2023-07-08
    240人看过
  • 房产的继承到底有几年期限
    房产继承权有效期没有时间限制,房产继承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继承纠纷时效规定为三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一、自书遗嘱有效期为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所以说,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是永久有效的。自书遗嘱的有效时长是应该是在遗嘱继承三年后,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二、继承权的时效规定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是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
    2023-03-14
    416人看过
  • 房产可以无期限继承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是没有期限的,但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房产继承应该怎么办理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
    2023-05-06
    42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继承限制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继承限制的规定如下:1、经济适用房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经济适用房房屋权属转移登记;2、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3、而对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很多市区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起满5年的,购买经济适用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收益的百分之60要上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2023-08-09
    22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 更多>

    #遗产处理
    相关咨询
    • 房产继承有没有房产继承的时限限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8
      1、有。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继承法》:放弃继承权有期限限制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1
      有时间限制放弃继承权。《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接受遗赠的,其继承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 房产中继: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有期限限制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
      父母去世后,房地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根据情况,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没有时间限制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必须在处理遗产之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
    • 限购对继承房产的限制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房产继承不受限购限制。符合规定的房产继承,继承人不在“限购范畴”内,即办理继承过户时,不用审核继承人的购房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遗嘱继承有期限吗遗嘱继承期间有时间限制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4
      法律上对遗嘱办理遗产继承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因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发生后没有做出表示的,视为接受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