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1:48 10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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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

第48号??

《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办法》业经2002年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李述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双阳区除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负责本市房屋拆迁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有关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监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二)审查拆迁单位和拆除单位的资格;培训、考核拆迁工作人员,颁发《拆迁岗位证书》;

(三)确定从事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

(四)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资料,审查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除许可证》;

(五)监督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

(六)下达《暂停办理通知书》,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七)依法裁决拆迁纠纷;

(八)依法查处违法、违章拆迁行为;

(九)受理、接待有关房屋拆迁的来信、来访;

(十)建立拆迁档案制度,管理拆迁档案。

第二章拆迁申请与批准?

第五条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六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市拆迁办提交书面申请和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拆迁办应当自收到上述资料15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因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道路、桥梁、广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收购储备土地项目需要拆迁的,可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市拆迁办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市拆迁办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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