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检验和预先检验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1:40:11 340 人看过

出口商品的出口检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成交签订对外贸易销售合同,凭信用证结算货款的,已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明确了装运条件和检验依据。

(2)出口货物已备齐,除散装货、裸装货外,已成箱成件包装完毕,外包装符合出口要求。

(3)除合同、信用证规定的中性包装外,已刷好出口唛头标记。

(4)整批商品堆码整齐,便于检验人员查看包装和标记,进行抽样和现场检验。符合上述要求的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员到货物堆存地点,按照标准、合同、信用证的规定要求,执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评定合格后,发给证书、放行单(或在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外贸经营单位即可办理报关出运。

出口预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根据需要和可能,对某些经常出口的商品同意接受预先检验,简称出口预验。预验的概念是:出口商品尚未对外成交,或虽已成交、已签订了出口贸易合同,但尚未接到信用证,不能确定装运数量、运输工具,要暂缓出口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申请人要求预先进行的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出口预验的商品,已成交的可先按合同检验,末成交的只能按标准检验,由于尚未收到信用证或合同,所以经检验合格的商品,不能最后评定为合格。同时,因装运条件尚未明确,故不能发给证书和放行单,只能发给预验合格的证单。

出口预验初评所发的合格预验合格证单,有两种:①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供出口时向出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证用;②预验结果单,供出口时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证用。如须转运其他口岸出口时,要申请换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

经预验初评合格的出口商品,出口时,外贸经营单位,应持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或预验结果单)连同合同、信用证副本向出口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申请出口换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检验依据,并按照规定执行查验或口岸查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换发出口证书、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报关输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的产地检验,大部分是预验性质,按同样情况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报关单相关文章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以下简称国家商检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管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第三条商检机构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第四条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第五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
    2023-06-06
    270人看过
  • 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操作
    【导读】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须及时派人到存货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情况复杂,有时一批商品的数量很大甚至达几万吨,有的为了充分利用仓库而采用密集堆垛,有的散装商品采取露天存放等等,这些都给抽样工作带来困难。为了切实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同时又要便利对外贸易,必须针对不同商品的不同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抽样方式。常用的抽样方式有:一、登轮抽样进口大宗商品,如散装粮谷、铁矿砂等,采取在卸货过程中登轮抽样的办法,可随卸货进度,按一定的比例,抽到各个部位的代表性样品,然后取得代表性的检验样品。二、甩包抽样例如进口橡胶,数量很大,按规定以10%抽样,采取在卸货过程中,每卸10包甩留1包,供抽样
    2023-04-24
    118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知识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货仓、车厢
    2023-06-05
    263人看过
  • 出口商品的检验有效期和出运限期有哪些区别?
    出口商品经检验后,如果较长时期不出口,商品的质量就可能发生一定的变化,原来检验的结果就不可能完全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种重要的出口商品、特别是出口预验的商品必须规定适当的检验有效期,自验讫日期起开始计算,凡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原发的预验合格证单应即失效。不能据以办理出口换证,该批商品如仍需出口时,必须重新办理报验(即重验)。由于各种出口商品性质不同,必须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分别规定不同的检验有效期,例如矿产品的质量不易变化,检验有效期可规定较长;易腐易变商品则应规定较短。出运限期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已经出口检验的商品,包括准予出口换证的商品。在签发证书、放行单(或盖放行章)后,规定必须报关出运的期限。所以出运限期是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证书日期或签发放行日期起开始计算的,对超过出运限期的出口商品,海关不予放行。为了保证出口商品离岸时的良好品质和保证检验证书的货证相符,经出入境检验检
    2023-04-24
    81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流程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定义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流程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
    2023-06-06
    500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检验分类
    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凡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机构报验,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
    2023-06-05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关单
    词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 更多>

    #报关单
    相关咨询
    •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 由检验检验检验合格证明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应当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
    • 出口食品、食品检验检疫检验检验检疫合格规定中的证书效力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对经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或者通过有效除害或者技术处理并经重新检验检疫符合要求的,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规定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或者《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具证书。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检验检疫证书形式或者内容有新要求的,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对证书进行变更。经检验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除害或者技术处理方法的,或者虽经过处理但经重新检验检疫仍不合格的,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49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9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印章、标志、封识、货物通关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
    • 出口食品检验条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产地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检验检疫情况等信息。出境粮食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者电子转单有效期内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查验。按照出境货物换证查验相关规定,出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境粮食实施口岸查验,重点检查货证是否相符、是否感染有害生物等。查验合格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凭产地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者电子转单,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