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53:17 206 人看过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办法》(穗府〔1992〕85号)作以下修改,请遵照执行。

一、第四章标题修改为“价格和税费”。

二、第31条修改为“开发区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费),其中内资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开发区所设机构的用地,用地者应向管委会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费)10年内一律减按每平方米2元计收。”

三、第32条修改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该地块发生增值的,转让人应向开发区税务部门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征收方法、免征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第33条中的“增值费”修改为“增值税”。

五、第34条修改为“本章规定的税、费,用人民币或外汇支付,外汇与人民币的汇率按付款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确定。”

六、第45条修改为“不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费)、土地增值税的,除限期追缴外,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纳费额的2‰加收滞纳金;不按期缴纳土地管理费的,除限期追缴外,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纳费额的5‰加收滞纳金。不按期缴纳土地使用权价款的,管委会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追索违约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减免税
    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合同登记处,办理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手续。并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和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证明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减免税手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享受免税营业税的照顾。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批准文件,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减免税手续,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在科技和税务部门审核批准以前,纳税人应当先按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待科技、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从以后应纳的营业税款中抵交,如以后一年内未发生应纳营业税的行为,或其应纳税款不足以抵顶免税额的,纳税人可到负责征收的主管税务所申请退税,填写《退税申请表》并备齐所需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
    2023-06-07
    295人看过
  • 关于修改土地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适应机构改革和《土地管理法》修订的要求,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设计制作的土地证书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修改后的新版土地证书自1999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证书按照我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由我部统一监制。证书共分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每种证书分特制精装和普通简装两款,规格和封面颜色不变,证书的内容、格式见附件。二、为保持土地登记的延续性,已经颁发的土地证书继续有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设计制作的土地证书自1999年1月1日起不再授权印制,已印制的可颁发至1999年3月31日。三、土地证书印制及使用的管理办法仍按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切实加强土
    2023-06-10
    283人看过
  • 广州土地所有权转让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05-05
    211人看过
  • 土地出让和转让怎么区分?
    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如下:出让主体为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为国有土地使用者;出让为他的物权设定,转让为他的物权转让;出让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理许可证。转让必须经过申请、审批和纳税后方可登记转让;转让为一级市场,转让为二级市场;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税费。怎么区分限价房和商品房限价房一般是政府设置的,公益性的房子。主要用于抑制房价过高和救助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的价格则是由市场调节。限价房的房价由政府设置和调节,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调节。限定以房价来定地价,比商品房价格要低。商品房可分为内资、外资、高标准、外销和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户型、面积和价格种类较少。商品房自由买卖;而限价房竞地价、竞房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
    2023-08-16
    348人看过
  • 关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农税字第55号河南省财政厅:你省(91)豫财农税字第45号《关于经济开发区内三资企业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政府所属机构,不属于“三资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占)用耕地进行三通一平,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无论以后是否转让给三资企业使用,均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二、“三资企业”征(占)用经济开发区内未开发(指三通一平)的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财政部1991.10.21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1996年9月25日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广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穗府〔1996〕103号)部分条款作以下修改:一、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逾期不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人变更等有关手续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逾期不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人变更等有关手续的,责令其限期补办,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三、第四十六条“对下列行
    2023-04-22
    211人看过
  • 广州市商品房及有偿转让开发土地的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商品房及有偿转让开发土地的价格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房是指经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各种楼宇以及其他建筑物。第三条出售商品房及有偿转让开发土地,应贯彻“优质优价、分等定价”的原则,根据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在预算成本基础上,区别住宅质量、结构、层次、朝向和所处地段及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因素,核定商品房和开发土地的价格。用侨汇或外币购买商品房和支付土地转让费的,其价格标准另行制定。第四条商品房成本按以下因素构成:(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二)勘测设计费;(三)建筑安装工程费;(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费;(五)公用建筑配套设施费;(六)企业管理费,一级公司为预算成本额的3%,二级公司为2.5%,三、四级公司为2%;(七)银行利息;(八)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不包括所
    2023-04-22
    274人看过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
    第一条:为鼓励和扶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开发区经济发展后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办法》(下称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评定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尚未被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可参照执行本优惠办法。第三条:开发区鼓励下列单位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l.高等院校;2.科研单位;3.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4.留学归国人员和在国外的留学人员;5.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公司、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按7.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至第十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征收,其中企业实际
    2023-04-24
    329人看过
  • 贵州省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办法
    黔府发(1992)77号1992年12月02日第一条为改善经济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和确认的经济开发区的土地管理。第三条经济开发区的土地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委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办事机构由省土地管理部门派出或者由其委托地、州、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以下简称土地管理部门派出机构)。第四条土地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接受管委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根据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依法办理征用土地(也可采用预征方式征用土地)和安置等工作;(二)依法办理经济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工作;(三)办理经济开发区内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登记发证、资
    2023-06-10
    244人看过
  • 开发区能出让土地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区的土地是属于国有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开以区的土地是可以依法出让的,受让人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最高的年限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照《国有土
    2023-06-15
    155人看过
  • 技术转让开发免税的范围
    一、技术转让开发免税范围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而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该文要求,同时享受免税的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应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对于技术转让免税范围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
    2023-05-05
    309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转让和抵押问题的通知
    天河区、白云区、芳村区、海珠区、黄埔区、荔湾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明确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操作,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城中村转制改造的有关政策,现就已按照国有土地性质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事项通知如下:一、已改制城中村房地产的《房地产权证》上注记了“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的,视作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注记“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视作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二、由于已改制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性质已经转变为国有,因此,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适用国有土地房产的转让和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三、已改制城中村土地房产转让和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问题(一)已改制城中村房地产转让后,对买受人核发的《房地产权证》不再注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6-10
    6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6-2【实施日期】2005-7-2【发布单位】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文号】穗财综[2005]963号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土房管局、房改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上房管局,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国土房管分局,市直各单位:为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行为,加强有关收益分配的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反映。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二OO五年六月二日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
    2023-04-22
    59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转让土地炒卖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土地转让、土地炒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查的范围和内容这次清查的范围是:1997年4月15日至1999年4月30日批准转让及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各类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不包括异地安置扶贫开发项目用地)。清查的重点是占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项目,城乡结合部和公路两旁私搭乱建的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的非农业建设。清查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具体项目用地进行“四查”:一查土地转让是否经过批准;二查土地转让批准手续是否合法,包括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占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是否已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有关材料
    2023-06-1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如何确定其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相关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3
      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
    • 土地转包和土地转让有什么区别?土地转包和转让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转让和转包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两种形式。主要有以下区别: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
    • 技术转让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技术转让,实质是知识产权的转让。它往往是含有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版权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利用行为。“技术”通过知识产权法律赋予其成为一种“无形资产”,能够在贸易中进行有价转让,从而使其产生效益。因此,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
    • 专利出售和技术转让的区别在哪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
      关于专利出售与技术转让区别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