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5:41:58 400 人看过

我国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在处理医疗事故的时候,不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而且理应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坚持上述原则才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一、美容事故怎么赔偿

美容时出现医疗事故的,可以向医院协商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规定是什么

北京医疗纠纷案例处理的规定如下: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2、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处理原则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以及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对于“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这个问题法律没有规定,根据患者的病情伤残等级及康复和后续治疗等有关。如长期的护理费用往往可以上百万。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二、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1.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2.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公平责任原则。4.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三、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什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是: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
    2022-06-08
    289人看过
  • 医院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面对医疗事故时,医院准确无误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当医方的医护工作者于工作过程中察觉到医疗事故的出现之际,应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其所属的科室主管进行详细汇报;而科室主管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第一时间将这个问题反映至本医疗结构内专司医疗服务质量监控职责的部门。除此之外,如果医疗事故已经实际形成,医疗机构有义务严格依照相应法规规定,上报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而面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发生,医疗机构更需在12个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如实汇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
    2024-08-17
    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是按照什么原则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胜诉的判决,患者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
    2023-06-13
    292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以及它的赔偿原则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一般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依据《民法典》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原则如下:1、财产赔偿原则2、过失相抵原则3、全部赔偿原则4、损益相抵原则一、医疗纠纷的调解协议书怎么写?首先写明调解书的标题以及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写双方当事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再然后写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赔偿事项。最后落款签字、捺印写日期即可。医疗纠纷往往是因为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二者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比
    2023-06-26
    37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作为民事侵权行为的处理原则
    所谓医疗事故即是指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个概念与民法上关于民事侵权行为是相一致的。所谓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如何来认定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涉及到民法上讨论的归责原则。所谓归责,就是指责任的归属,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现代民法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呈多元化趋势,即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被确立,且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扩大趋势。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下,对侵权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有义务举出相应证据表明加害
    2023-04-02
    446人看过
  • 德国医疗事故处理对我们的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到德国举行侵权行为法考察后,了解了德国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并谈了对我国医疗事故处理,特别是鉴定方面的启示。德国的医生责任主要的是通过保险,比如荷兰的医生责任,他们是通过全国每个医院都支出一笔资金交给统一的医疗赔偿的保险单位,等于他们自己成立了一个保险机构,只要造成了医疗事故的损害,你要求赔偿的话就向这个保险机构去要求赔偿。所以,他们的保险也是非常完善的。但是,他们的医疗事故的鉴定和我们是有差别的。德国也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但是与法官找的鉴定人不是一回事。法官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法官依照程序进行的。每一个医生都有义务就有关问题为法官做出鉴定结论。在每一个法院,都有一个列表,像候选人一样,列出每一个能够做为鉴定人的医生名单,在哪些领域里哪些医生最为权威。审理案件时,法官需要鉴定的,就从中确定鉴定人。在德国,最近十五年来,法院内部有一个分工,有专门审理医生责任案件的合议
    2023-06-05
    5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处罚,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
    2023-03-02
    379人看过
  • 事故处理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事故处理遵循什么原则事故处理遵循的原则如下: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四不放过的原则,通常包括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公正、公开的原则;4.分级管辖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二、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是什么安全事故的等级标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023-03-04
    165人看过
  • 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及医疗事故的归则原则问题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界定,我们不难看出,首先,构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应当是医疗机构,这是因为作为医疗事故的具体行为人虽然是医务人员,但医务人员是在履行职务,进行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根据法人理论,此类行为是法人行为,其民事赔偿责任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在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根据医务人员过错的大小,向医务人员部分追偿。但应当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不同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和认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医疗活动,发生的医疗事故,该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个体医生从事医疗活动造成医疗事故,由该个体医生承担。取字号并经注册登记的个体联合诊所,合伙开办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以该注册登记字号的医疗机
    2023-06-29
    2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等级评定原则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乙等对应一级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对应二级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对应三级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对应四级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对应五级医疗事故;三级甲等对应六级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对应七级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对应八级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对应九级医疗事故。十级医疗事故对应的是三级戊等的等级。一、一般医疗差错赔偿标准根据卫生部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级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计算该赔偿项目。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
    2023-03-14
    3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管辖确定原则
    (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除了受理不服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外,还要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所以,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比基层人民法院要少,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它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它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更不宜过多。(三)有利于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民事诉讼法在对管辖作出规定时,充分注意到克服管辖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并针对有些人民法院对
    2023-03-08
    2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原则怎么规定
    一、医疗事故举证原则怎么规定医疗事故举证原则的规定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1.患者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而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患方往往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对医学知识的匮乏以及对诊疗手段,诊疗方案等的有限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2.诊疗护理虽然都有病历记载,但这些病历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患者无法接近或获取。即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制病历,也仅局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客观病历。而对于主观病历则患者很难取得,更谈不上举证,而按照举证责任的实质分配标准,举证责任应当由距离证据最近或者控制证据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医疗机构则是距离证据最近、控制证据的一方,应由医疗机构负担举证责任。3.在有些特殊情况下,患者对医疗行为有无过失不可能认知、分辩。如患者处于植物人状态等情况,而医疗机构则是完全可以控制、提供证据的。4.
    2023-06-11
    3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谁将为医疗事故提供证据
    1、医疗事故的归责原则国内外对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医疗事故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的过错为基础。只有有过错,我们才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我们就不承担责任。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损害事实发生,就可以直接确定民事责任,而不必询问有关医生是否有过错。持这一观点的人把医疗服务与高度危险作业相比较,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这是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价值所决定的。医疗服务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当承担特殊的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反这一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失,无论其过错与否,都应承担责任。后者在实践中常用。第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表示自己有一定的权利,比如要求赔偿的权利,就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享有该权利;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要否定另一方当事
    2023-05-31
    201人看过
  •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遵循哪些处理原则
    一、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遵循哪些处理原则医生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遵循的处理原则如下:1.依法处理原则。2.维护稳定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处理的标准流程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的标准流程如下:1.报告上级领导;2.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3.保护现场,即保管材料,封存现场物品;4.医疗机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患者一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或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
    2023-11-30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处理原则是: 1、实行举证责任保护制度; 2、统一处理、及时、公正和负责; 3、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4、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疗事故... 更多>

    • 医疗纠纷的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
      对于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则,我国有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所谓公开是指程序公开、证据内容公开、适用法律公开等。所谓公平是指医患双方在处理医疗事故中地位平等;医患双方在处理医疗事故中的权利、义务统一。所谓公正是指程序上公正、实体上公正。所谓及时是指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争议要及时,《条例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过失致人死亡罪、医疗事故罪两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它与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犯罪存在共同点,即两者在主观方面都存在过失,结果都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为同时触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医疗事故罪,在这种情形下,应按刑法理论关于法条竞合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处理,即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一律按医疗事故罪论
    • 处理医疗事故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1、公开与公平原则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应当公开、透明、平等地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对公开、公平原则往往贯彻不力,主要表现:一是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责任认定透明度差,有个别的地方偏袒于医疗机构;二是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向患者公布病历档案;三是忽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不能公平对待医患双方。患者有权利知晓相关医疗信息及纠纷处理情况,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邵门应提供帮助,
    • 医疗事故赔偿问题的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2
      一、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倒置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措施有关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的处理是什么原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一)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给一个平息不满情绪的缓冲,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就等于法院的判决,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而过去的医疗事故鉴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鉴定委员会常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