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切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本市各级法院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民事、行政案件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4、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
5、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6、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12、矛盾较激烈的群体纠纷的一方当事人,确有一定的经济困难,坚持要求司法救助的。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时,应提交由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证实其经济确有困难的证明;
2、下列当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时,还应当提交由所在街道(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司法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
(1)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
(2)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3)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的;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对当事人有特殊困难、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受理法院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7)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福利企业的,还应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各级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由立案庭负责受理。
(四)当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属起诉、上诉时要求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审查;属已经裁判生效的,由原审审判庭审查。
(五)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如果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由负责审查的审判人员填写审批表,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庭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基层法院缓交诉讼费在5000元以上,减交诉讼费在2000元以上的,应报院长审批。
(六)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时要求缓交上诉费的,一审法院应迅速将案件移送二审法院。
(七)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除正在报院长审批的以外,应在接到申请后5日内口头告知当事人是否准许,并应记明笔录附卷。对不予准许缓交的,应限期当事人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不缴的,视为撤诉。不同意减交或者免交的,应限期缴纳。
(八)司法救助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提出。如果当事人未提出,受理法院认为应当进行司法救助的,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予以司法救助。
-
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
153人看过
-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205人看过
-
《上海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工作规则(试行)》
355人看过
-
司法救助须知
119人看过
-
司法救助包括法律援助吗
359人看过
-
青海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372人看过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
什么是法院司法救助?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011、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
上海拖欠工资司法救助该怎么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6拖欠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自己付出了劳动而不能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确实是一件让人非常恼火的事情。 如果单位无故被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单位除了补发工资,还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您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明材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
法院司法救助制度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7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的交付、减少或免除诉讼费用的救助措施,减轻或免除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负担,保证正常参与诉讼,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
申请了司法救助,还要申请司法救助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7须存在应当救助而不救助的行为。何谓“应当救助”这是界定救助责任的关键。所谓应当救助,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此谓救助义务的一般构成条件:其一,实施救助不会给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造成重大危险。这涉及救助行为的危险程度。所谓重大危险,一般应限于救助行为可能会导致救助人或者第三人死亡、重大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因此,在诸如溺水或火灾等场合,围观之群众一般是不受追究的,因为此等救助具有重大危险性。其二,实施救
-
法院在诉讼中的司法救助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21、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