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履行主要债务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在广义上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做出履行时,未能及时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或没有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协作。
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债务,按照债权人是否需经过催告才能解除合同,可以将履行迟延导致的合同解除分为两种,一是非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二是定期行为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
所谓非定期行为,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的利益并无根本影响,债务人的履行迟延不会立即导致债权人主要合同利益落空的行为。
对于非定期行为的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要件
(1)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义务或债权人未按期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未按约履行债务,即构成了迟延,通常债务人在迟延一段时间后,仍会继续履行;但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明示或默示不履行合同,则履行迟延转化为拒绝履行,适用拒绝履行规则。另外,在债务人已按期进行了适当履行后,债权人未按期及时接受履行,也将构成迟延。
(2)在履行期到来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债权人未及时接受主要义务的履行。债务人没有履行任何义务,或者债权人没有及时接受任何义务的履行,都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为一种比较剧烈的经济手段,一旦合同解除将导致恢复原状的法律效果,当事人都不必履行各自原定的义务,合同目的自此落空。如果仅仅是合同从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迟延履行,就允许相对人解除合同,对迟延人未免不公平,也会损害正常的交易秩序。因此,只有迟延履行的是合同的主要义务才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后果。
(3)需经债权人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非定期行为的履行迟延,需经催告方可解除合同,为大陆法和英美法各国的通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甚为剧烈,合同效力因此而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而履行期限一般不会对合同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产生根本影响,迟延履行往往并不会导致合同期待利益严重或完全丧失。
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通过由其承担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即可维护交易公平。若规定一旦迟延履行,债权人即有权解除合同,对债权人过于苛刻,也违背“履行优先”原则,从而阻碍商品的畅通流转,妨害物尽其用效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对非定期行为的履行迟延,债权人必须进行催告,给予履行人第二次机会,在额外期限届满仍不履行的,方可解除合同,这从社会公益和当事人利益的衡平上,都较为适宜。
所谓定期行为,是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对当事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一旦债务人迟延履行,债权人的重要合同利益立即落空的行为。如春节期间,商店为方便群众过节而订购的年货,如果节日过后才到货,则已经毫无意义,势必会造成商店的合同利益落空。关于定期行为,我国《民法典》中未作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把握好适度。
-
迟迟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440人看过
-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规定,什么是延迟履行
389人看过
-
迟延履行义务会带来哪些后果
155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有何定义
44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怎么办
334人看过
-
如何在民法典中判断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
395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主要债务和迟延履行债务的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11两者含义相近,但在应用场景上存在差异。前者主要涉及金钱义务,而后者涵盖所有非金钱款项债务。关于迟延履行利息和延迟履行金的设定属于硬性规定,当事人无论是否主动提出,若法院判断无法协商或申请人未明确表示放弃,则需要强制执行。关于迟延履行利息,它仅在金钱给付义务中执行,指的是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需额外支付的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债务人履行迟延债务怎么认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务存在 (2)履行须为可能 (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 (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 (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为: (1)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 (2)债务人赔
-
迟延履行有哪些种类, 延迟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哪些法律后果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 (一)给付迟延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债务存在;(2)履行须为可能;(3)须债务履行期已届满;(4)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履行;(5)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的法律后果为:(1)债权人可诉请强制执行;(2)债务人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3
-
延迟履行的法律后果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311.债务人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并不消灭,债权人仍可随时请求履行,储备人仍当继续履行。 2.债务人减轻责任 (1)注意义务减轻。在债权人迟延中,债务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责任。亦即,仅须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而无须处理与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2)孳息返还义务缩小。债务人应返还的标的物有孳息产生的,债务人有依照一定经济方法,注意收取孳息,并交付于债权人
-
迟延履行个人债务,怎么办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02对于债务人迟延给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应承担的债务利息,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有相关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关于《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