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7:14:53 406 人看过

一、农村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依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未约定的。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二、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

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依法请求行使追偿权。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履责后可直接申请执行。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

三、做担保人的条件是怎样的

做担保人的条件是: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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