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该怎么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5:03 289 人看过

法院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理案件。法律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呢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三、怎样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方法如下:

1、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和具体赔偿方式达成的协议;

2、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说服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受到侵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索赔指南
    一、常见的故意或过失致人伤害受害人无过失时,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有过失时,按照双方过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二、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案件中,机动车之间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完全一样,具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三、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可以不承担责任。五、餐饮、学校等有关组织的补偿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对
    2023-05-02
    31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能报案吗,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
    一、人身损害能报案吗可以报案。在人身受到伤害时,警察应当出警。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怎么算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
    2023-04-19
    331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损害赔偿案件呢
    人民法院对于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人身损害,一般是包括医药费、护工费等合理费用,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是根据损害财产的市价或者物品本身的价值来确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以上就是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22的相关内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
    2023-07-29
    355人看过
  • 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起交通事故夺去了年仅26岁的安徽小伙的生命,其亲属一并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但保险公司认定车险为商业保险,不是强制险,不应由其直接进行赔偿。昨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判令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死者亲属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万元。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6点多,被告朱广建驾驶被告陈德宏所有的全挂货车,在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开时,同向刮擦周宗喜因故障停在路上的重型货车,造成周死亡;随同周宗喜押车的周维付也受伤。后经交警认定,由朱广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告朱广建系被告陈德宏雇佣的司机,他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在05年6月7日向另一名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6月7日到今年6月6日。为此,原告罗美及其子女和周维付夫妻俩于今年1月将肇
    2023-06-08
    219人看过
  • 审理溯及力问题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自2004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生效了。该司法解释的生效,给审理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其中,对当事人利益影响最为显著的为: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性质不是精神损害赔偿,而是对受害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同时,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调整为“人均可支收入”,死亡赔偿年限从十年提高为二十年。因而,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请求死亡赔偿金不仅有了明确的依据,而且实际的赔偿额超过过去的一倍多。5月1日以后,由于过去撞伤赔偿可能高于死亡赔偿标准而导致的“撞伤不如撞死”的非道德观念将成为历史。然而,该司法解释又规定,“本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也就是说,在5月1日后立案但交通肇事于5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请求双倍死亡赔偿金;而在5
    2023-07-02
    395人看过
  • 大新法院审结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XX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2006年3月7日上午,原告梁某与其儿子梁某某驾驶自家货车,到被告大新县XX制糖有限公司厂内的刮渣房附近装运蔗渣,晚10时许,马某在自己驾驶的桂L-3XXXX号货车装满蔗渣后,将车辆开至公司厂区电线杆附近10KV高压线下,该线路所有权人系大新县电业有限公司。由于天气下着小雨,梁某儿子爬到车顶上盖篷布,因在车顶上距高压线过近,造成了放电式感应触电事故,被电击倒在车顶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XX公司支付了原告经济损失7500元。因原告与被告电业公司及XX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梁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4000元。大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
    2023-06-05
    105人看过
  • 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哪些损失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应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3-04-21
    464人看过
  • 二中院对三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
    工作中一场大火引发三起赔偿纠纷,三名打工者分别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索要赔偿。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三人上诉,维持一审驳回三人起诉的裁定。王先生、吴先生、武女士在某实业公司开办的食府打工,该食府以杨先生名义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由赵先生承包经营。2005年4月27日,食府发生火灾,工作中王、吴、武三人因火灾被烧伤。三人分别将实业公司、杨先生、赵先生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共同分别赔偿三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5万余元,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解决。现三人分别要求按照普通民事侵权案件直接起诉实业公司、杨先生、赵先生,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不当,应予驳
    2023-06-08
    437人看过
  • 峡江法院“三分”法调解人身损害赔偿案
    今年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共审结人身案件14件,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结案率达64%,峡江法院主要采取三分调解法取得好效果。该院的三分调解法为分案调解法、分责调解法、分段调解法。对于一些当事人较多、分歧较大、调解阻力较大的案件,峡江法院的法官们采取化整为零、分案审理、先易后难、逐一调解的分案调解法。由于部分案件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能区分责任,出现或是诉讼主体不当,或是诉讼请求不合理等情况,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对此,承办法官采取分责调解法,依职权追加所有责任人,然后进行责任分摊,以缓解矛盾。分段调解法,即庭前调解一部分,庭中调解一部分,庭后调解一部分。如原告王强武与被告田金阳、王绍平、吕上清人身损赔案,田金阳承包了吕上清家房屋顶建筑工程,请来王强武、王绍来做帮手。由于木工王绍平的失误,顶棚坍陷,三人堕下而受伤,其中王强武高位截瘫,构成一级伤残。王强武夫妻均为农民,家有三个未成年儿女,经
    2023-06-08
    454人看过
  • 最高法对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规定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05年度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9元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8622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6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67元5、职工年平均工资20957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2023-07-02
    228人看过
  •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50题: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答案】D【考点】再审裁判【解析】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万某是再审中的被申请人,其在再审中的地位相当于被告,其未出庭且未向法院说明理由的,应参照适用被告不出庭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缺席判决。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据此可知,申请再审人不出席审理的,才裁定撤回再审申请。本案中,再审申请人是吴某,不是万某,因此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的,不能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2023-06-12
    409人看过
  • 洪江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本报洪江5月6日电近日,湖南省洪江市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寄存物放置不当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寄存物所有权人即受益人被判赔偿原告损失4500余元。被告陈某华系推土机驾驶员。2001年6月4日,他在洪江市红岩乡门溪市场工地施工时,因推土机出现故障请人修理。陈经本报洪江5月6日电近日,湖南省洪江市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寄存物放置不当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寄存物所有权人即受益人被判赔偿原告损失4500余元。被告陈某华系推土机驾驶员。2001年6月4日,他在洪江市红岩乡门溪市场工地施工时,因推土机出现故障请人修理。陈经原告冯某(13岁)的父母同意将推土机上卸下的支重轮等零件寄存在原告家中,其中较重的支重轮放在原告家的堂屋左侧走廊紧靠板壁处,并用石头垫稳。6月27日早上6时,冯某在移动该支重轮时,其右手中指被压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手中指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直接经济损失1.1万余元
    2023-06-08
    46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近年来,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无论是收案数量还是诉讼标的金额,均呈现出明显的攀升趋势,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审理、执行难度日趋增大,认真分析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办理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目前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存在的问题(一)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认定责任困难。对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没有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没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或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又未依法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如何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有较大的困难。承办法官不是交通事故认定的专业人员,仅凭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难以作出准确认定,但提请交警部门进行重新认定,又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一些案件适用法律困难。1、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适用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沪高法〔2005〕131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及各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审判实践,现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标准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规定的费用外,还应当赔
    2023-06-05
    11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按照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人身损害是怎么计算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按照什么标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伤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人身保险赔偿和国家损害赔偿等。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大多数涉及伤残鉴定问题。我国现在已实施的伤残鉴定标准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以下简称《工伤标准》及最近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程度鉴定》等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出现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19
      1、身体受到伤害的民事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可电话沟通后付费提供详细的赔偿清单。3、如果对方
    •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损害赔偿案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11月29日以法[1999]231号发出的《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在审理损害赔偿案件时,可比照有关类似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来确定赔偿标准和范围。对于侵害公民人格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精神,可判令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受保护的人格权利既包括物质性人枯权,如生命健康权:也包括精神性人格权,如名誉权、肖像权、名称权等,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