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发生是否有期限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9:22:08 317 人看过

专家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由的发生是否有期限限制,即劳动合同解除事由能否适用除斥期间制度。

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①除斥期间的规范功能旨在通过其完成,尽快确定形成权行使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关系。与同样具有尽早确定法律关系以维持社会秩序功能的诉讼时效相比,两者最大的不同即在于客体的不同。除斥期问的客体是形成权,而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而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前一劳动合同期内或多年前出现的过错而解除当前的劳动合同,或是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在前一劳动合同期内或多年前的违法行为而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劳动合同解除事由发生的时间作出限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多年前的失职或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并无障碍。另一方面,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对方具备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当时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延续劳动关系,甚至续订了劳动合同,在事过境迁后,却以多年前的失职或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也容易使劳动关系陷入不稳定状态。因此,对于劳动合同解除事由十分迫切地需要引入除斥期间制度。

案情经过

包某某于1997年5月26日进入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任职压铸部领班。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2007年12月27日,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以包某某_丁作失职造成火灾为由,对其作记大过一次处罚,包某某在该奖惩单上签名。2008年5月5日,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又以包某某5月1日晚上上班时间睡觉为由,对其处以记大过一次处罚。2008年5月16日,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依据该公司已经法定程序制定并在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的管理制度中关于“积满两次大过作出开除处理”的规定,对包某某作出开除处理。包某某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裁判结果

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认定,2007年12月27日包某某工作失职行为发生于前一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应作为解除当前劳动合同的依据,深圳某电器有限公司解除与包某某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患病或负伤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特别提示:此中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通知(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2023-03-04
    11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吗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况: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况的,可依法解除,无需赔偿。2、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况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依法解除。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况的,劳动合同终止。四、五项应支付经济补偿。4、裁减人员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多为违法,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一、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即我们所说的2N)。公司确实因为经营
    2023-02-27
    4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限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
    2023-04-22
    41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如下: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3.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4.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单位是首次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员工本人要满足“双十”条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3.无合同用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5.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3次续签的时候可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
    2023-04-14
    1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限制
    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何时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2023-04-21
    2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
    (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
    2023-03-28
    30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限制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8
      得看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例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以欺
    •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什么权限限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等。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5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何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9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