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率是否有显著提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07:30:19 32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一般情况下,案件应由检察院受理并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检察院需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放票的唯一希望,但成功率很低。除非案件有新的重大变化,否则检察院很难批准。换句话说,37天内放票只需要公安机关承办签字即可,而羁押必要性审查放票则需要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机关承办领导共同确认,难度更大。

根据规定,案件应由检察院受理并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如果案件复杂,可以再延长5个工作日。当检察院做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后,需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唯一希望,但成功率很低,远低于37天内放票的可能性。除非案件有新的重大变化,否则检察院很难批准。换句话说,37天内放票只需要公安机关承办签字即可,而羁押必要性审查放票则需要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机关承办领导共同确认,难度更大。

羁 押 必 要 性 审 查 是 否 成 功 率 高 ?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针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的一种法律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和浪费司法资源。

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身份、案件证据等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应当达到90%以上,否则将被撤销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并立即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因此,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通过率是相对较高的,但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存在错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错误地羁押,这是需要避免的。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程序,但成功率相对较低。成功率低并不可怕,关键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和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正确性和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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