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加重的情节有:行为人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一、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一)侵犯的法益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主观上要求对他人的财物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而招摇撞骗罪并不要求骗取产物,主要是假冒特定身份进行炫耀、欺骗,但不以骗取某种利益为要件,侵犯的主要是国民对国家机关的公共信赖;
二、德州招摇撞骗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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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客观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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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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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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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客观客观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15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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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招摇撞骗罪有哪些情节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6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但一般多次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等,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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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怎样?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犯罪客体既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3、造成被害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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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客观是什么,主观是怎么回事的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6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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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情节重度严重的几种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29《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