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羁押超60天可以取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52:26 224 人看过

侦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现在侦查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超期羁押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因为超期羁押不仅可以申请确保候审,甚至都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如果需要延长羁押期限的,侦查机关会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延长羁押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可以提前吗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可以提前。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一、诈骗案的立案侦查到逮捕需要多久诈骗案立案侦查到逮捕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对此也没有时间限制规定。法律只规定了羁押的期限。关于羁押期限,侦查阶段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但不会超过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临时羁押期限我国目前没有关于临时羁
    2023-06-21
    50人看过
  •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不可以?
    一、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不可以?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者县级以上送押机关的公函,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需要临时寄押的,凭《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和电子法律文书的打印件,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收押。6、判决前未被羁押,一审判决被判处实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凭一审判决书和《逮捕证》收押。7、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执行完毕、需要收
    2023-04-20
    94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追赃可不可以?
    一、侦查羁押期限追赃可不可以?侦查羁押期限内追赃是不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第三条:“公安机关只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第四十三条:“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公安部制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公安机关的任务也作了相似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有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有追缴赃款赃物的职责。二、追赃主要做法1、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2、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3、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4、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5、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
    2023-04-20
    78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37天届满后释放羁押在人吗
    一、侦查羁押期限37天届满后释放羁押在人吗?公安局羁押时限37天满后,并不是一定就需要释放羁押者,因为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可以提出逮捕请求,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四)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需要予以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二、被超期羁押怎么办?犯罪嫌疑人
    2023-04-19
    225人看过
  • 侦察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应该怎么办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若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一般羁押期限是自逮捕后2个月内。考虑到特殊刑事案件的需要,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作了灵活的规定。具体有:1、《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2、《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刑事诉讼法》第126
    2023-03-01
    45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羁押超时会被怎么处理
    当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作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更改措施。一、取保候审后怎么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如下: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取保候审取保后一年了一直没有结案,怎么办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023-06-28
    236人看过
  • 你知道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怎么计算吗?
    一、普通案件(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大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3)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察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二、四种特定案件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订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察的案件需要依次规定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三、特别严重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
    2023-04-20
    110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没通过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吗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
    2023-06-01
    73人看过
  • 关押侦查与取保侦查期限最长是多久
    关押侦查与取保侦查期限最长为五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期限是多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而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
    2023-08-10
    414人看过
  • 羁押期限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般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
    2023-06-11
    472人看过
  • 未羁押的侦查期限
    实践中,一般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实际所需的时间,是评判两种不同理解的客观标准。对分析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的规定,说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大多不属于特别复杂的案件,没有必要适用较长的审查起诉期限。既然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案件的审查起诉在一个半月内可以完成,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应该也能够在相同期限内办结。将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理解为十二月或六个月,无法避免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这类案件过程中无故拖延办案的期限,难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两种理解中,认为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多一个半月的观点,更加符合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和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当然,对于有的调查取证难度确实很大的案件,公诉机关若是在审查起诉期限内难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应当允许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内适当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以便有充分时间作出正当的
    2023-02-20
    310人看过
  • 侦查机关可以指定管辖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是没有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在起诉阶段才有指定管辖,对于管辖不明的案件,是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一、什么是刑事案件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
    2023-02-13
    50人看过
  • 侦查羁押和审查起诉重合吗
    一、侦查羁押和审查起诉重合吗不能够进行重合,两者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不可缺少的部分。侦查羁押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审查起诉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
    2023-06-17
    184人看过
  • 司法机关终止侦查解除取保吗?
    司法机关终止侦查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取保状态。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一、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
    2023-06-20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超期羁押申请侦查监督可以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30
      1、可以申请,侦查监督是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根据中国宪法,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权,目的在于发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制约的作用,保证正准确合法地追究犯罪,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2、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2)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
    • 侦查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应该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7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若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
    • 侦查羁押可以请律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可以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
    • 公安机关怎么停止侦查羁押期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30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对精神病人进行羁押的,在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逮捕后的羁押期限的规定,对于符合延长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条件的,或者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必须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及时办理完审批手续。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防止因超期羁押侵犯犯罪嫌疑人的
    • 司法机关终止侦查可以解除取保候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28
      司法机关终止侦查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取保状态。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