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上涨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16:26 281 人看过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晋市政发[1995]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物价管理,控制物价上涨,打好打胜掏通货膨胀,平抑市场物价这一战役,根据省政府晋市政发(1995)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上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一定要把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环节来抓,更入重要议事日程,担当起稳定物价的重要责任。要尽快成立控制物价工作领导组,定期研究、解决有关物价问题。计划、财政、税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统计、金融、工会和各主管部门对物价工作必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二、健全、完善物价管理机构和制度。机构改革中各级物价部门一律不撤、不并、不降格、不分散职能。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主营公司要恢复、健全专门的物价管理机构或管理组织。已经撤销物价机构的要尽快恢复,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物价人员;各工商企业也要配备专职工兼职物价员,各基层商场、门店、柜组要配备兼职物价员。要制定和健全提价申报、备案和审批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物价管理。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物价管理,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物价工作,主要乡镇要建立物价检查站,人员可从离退休干部、职工中聘任,所需办公、检查和人员补助等经费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可从其罚没收入中给予解决,以保证检查人员所需经费。乡镇物价检查站主要负责对农村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扭转农村物价管理薄弱的局面。

三、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已责成市物价局对各县(市、区)物价控制情况进行考核,并签订了物价控制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物价控制目标落到实处,确保我市零售物价总水平升幅全年控制在15%以内。

四、大力支持物价部门的工作。物价部门担负着控制物价的繁重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支持物价部门工作,帮助他们解决人员办公拥挤、经费不足、交通工具等具体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增强平抑市场物价的调控能力。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生猪、食糖等重要商品,要抓紧建立健全储备制度,掌握必要的商品货源,调节市场供需。要尽快建立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加强价格调控基金的征收工作。价格调控基金和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物价部门参与。特别是价格调控基金的使用,事前必须经物价部门对企业成本、价格进行详细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报各级政府研究决定。

六、进一步强化价格管理。凡属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收费标准,要坚决管住管好,濯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搞变相涨价或价外加价。今后,各部门和各单位下发的文件中凡涉及价格和收费问题,都必须事先征得物价部门同意后方可出台。今年一般不出台新的提价措施。要将房地产价格纳入价格管理体系,各级物价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价格管理的具体工作,并会同城建、土地、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认真抓好房地产价格的评估、审定、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对违反房地产价格的规定,擅自定价、调价和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继续整顿流通领域价格秩序。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建立健全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约束机构。要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工作,年底城镇明码标价覆盖率要达90%以上,农村明码标价率要达到80%以上,要积极开展物价计量信和过活动,同时在全市流通领域要开展价格管理创“星级”活动。通过以上两项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物价管理,要认真贯彻实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打击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认真落实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监审措施,制定、完善监审办法。对实行监审的商品和收费要认真执行提价申报、备案和差率控制、限价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市场价格动态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对不执行提价申报、备案、审批和监测等制度和规定的企业、单位,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搞好收费的年审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重点治理公路乱设站、卡、乱收费,中小学校乱收费,和农民乱书费、乱摊派和乱集资以及医疗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对铁路、电力、邮电等垄断性行业的经营性收费,也要进行整顿。坚决取缔那些虽经批准,但只收费不服务的项目。

九、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督检查。物价监督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日常监督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物价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专业队伍检查和职工物价监督、群众我务物价监督相结合,在全市形成一个强大的物价监督检查网络。要加大物价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我的办度,强化执法手段,重点检查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一系列物价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越权定价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特别要加强对以粮食为重点的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检查、以化肥为重点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以反暴利为重点的市场价格检查、以医疗、教育收费为重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各级物价部门要公开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新闻单位要加大物价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抑制通货膨胀,控制价格上涨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法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越权定价、乱涨价、乱收费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行为,要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坚决预以查处。案件的查处要依法进行,要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暴光。

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继续清理在建项目,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规范投资行为,严禁巧立名目挤占专用资金,不允许将流动资金用于基建投资;继续压缩非生产性投资,严格控制高档楼房、宾馆、和豪华消费的设施的兴建。要坚决把集团消费压下来,把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势头遏制住。

十一、加强“米袋子”、“菜蓝子”工程建设,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各县(市、区)政府要集中精力抓好农业生产,确保粮、棉、油、肉、蛋、菜等主要农副产品的稳定增长。粮食、商业供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费用,增加在效供给,平抑市场物价。同时要加快商业网点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同时要加快商业网点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努力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要认真落实扶持“菜蓝子”基础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搞好“米袋子”、“菜蓝子”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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