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期内户口迁出,原承包的土地需要退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9:46:06 485 人看过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定条件的,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不退还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迁出集体经济组织,视情况不同对所承包的土地享有的权利也不同:(1)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小城镇并落户的,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权利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流转。(2)如果迁出方是举家迁入地级市以上城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法律规定中所指称的“落户”和“转为非农业户口”都是指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承包期内迁出集体落户小城镇的,发生土地征收时难以取得安置补助费。如果迁出人自愿放弃或者依法流转了承包的土地,那也就不存在是否取得安置补偿费的问题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这表明,安置补助费的适用对象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而在土地征收之前就已经迁出集体经济组织并获得小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人,不属于本条所规定的农业人口。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迁入小城镇落户、并保留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不能取得安置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村里可以收回户口内承包的土地吗?
    要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4、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5、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
    2023-06-27
    230人看过
  • 承包人能否在土地承包期内调整土地
    承包人是否可以在土地承包期内调整土地在法律规定的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承包地,但需要与村委会协商落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定居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允许其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合同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城市,成为非农家庭的,承包的耕地、草地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归还的,发包人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草原。在承包期内,承包人依法返还承包地或者发包人依法收回承包地的,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承包地投资补偿,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2023-05-08
    500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承包合同还有没有效
    在农村有地户口迁出以后分地还有。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承包地,鼓励土地承包权规范有序流转。退地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24-04-26
    136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剩余承包期咋办
    一、土地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剩余承包期咋办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二、关于征收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
    2023-06-15
    85人看过
  • 整户消亡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吗
    一、整户消亡土地承包期内收回吗整户消亡后,在土地承包期内,土地承包权是否会被收回,是许多农民家庭关注的问题:1.针对此情境,根据相关规定,整户消亡后,土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通常不会被无条件收回。这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承包地被依法收回,则另当别论。二、整户消亡时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在整户消亡的情况下,关于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1.该法明确了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并规定了在承包期届满后应如何延长。2.对于整户消亡这一特定情境,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土地承包权的具体处理方式,但结合法条精神,可以推断出在承包期内,除非承包方自愿交回或存在其他法定收回情形,否则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3.法律还规定了承包地被收回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三、承包
    2024-07-21
    312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有效性是否与户口迁出相关?
    一般有效。只有是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迁入县城或小城镇的或迁入其他乡村的不算),并且必须是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依然是农业户口的不算),承包地才是应当交回发包方(村委会)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到承包期限结束。政策是:三十年不变。户口迁出的承包地登记农户全家迁入外乡镇并在当地取得承包地的,应当将其居住地的承包地收回,按集体机动地管理,不列入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在迁入乡没有取得承包地,应予以确权登记。婚嫁后承包地变化登记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规定登记。劳务输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而影响承包土地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承包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按当地习惯计算面积的承包地登记对以前使用标准亩折合面积、按产量折合面积等方式分配的承包地,由于档案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差异较大
    2023-07-06
    282人看过
  • 二轮承包地前户口迁出的政策
    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一、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怎么样想从“非农业户口”再变成“农业户口”首先,得经过村委会同意,然后最为重要的因素还要看你符不符合以下这些条件: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在目前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民积极进城落户的大背景下,国家一般
    2023-06-21
    32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能否在承包期内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能否在承包期内收回承包地?
    2023-12-05
    73人看过
  • 户口迁出有承包地征地后有补偿吗?
    一、户口迁出有承包地征地后有补偿吗?没有补偿款,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户口迁出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会被收回。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二、迁移农村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
    2023-07-30
    295人看过
  •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是否改变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可以改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转为城市户口后,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虽然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但在老家的房屋使用权不会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当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后,不再属于老家那个集体经济的成员。所以,原则上讲,不再享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农村宅基地虽然是集体的,但是地随房走,只要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就继续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的成员后,在老家的房屋就不再允许翻新改造,只可维修利用。一旦房屋年久失修而
    2023-07-30
    68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我的田还属于我吗
    一、户口迁出农村,,没有土地承包合同,我的田还属于我吗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原有土地还是自己的吗。户口迁出农村,原来分得或承包的土地,只要承包合同不到期,还归自己经营,可以出租也可以转让,履行承包土地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合同到期,集体才可以收回另行分配。因此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只要承包合同不到期就还是自己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
    2023-03-19
    227人看过
  • 户口迁出后,是否就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并进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土地流转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土地流转违约责任主要
    2023-03-04
    299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需要确权吗
    一、承包的土地需要确权吗1、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2、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3、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4、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5、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地怎么确权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因缺乏有效的法律证据,
    2023-04-21
    71人看过
  • 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
    征地补偿安置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所以土地征用的各项补偿费用,应该补偿给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没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不能得到补偿。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流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1、拟订收回方案;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4、下达收回决定书;5、注销登记;6、补偿安置,按照城市拆迁条例的规定,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和土地依法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定的标准签订补偿协议,给予安置
    2023-06-19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户口迁出或死亡承包的土地退出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30
      有效的。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农户可以保留在农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 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的承包者还有权利享有原承包地和出让土地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
      户口迁出,集体应该收回承包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迁移户口后,就不是该村村民了,由发包方收回其承包地是合法的。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承包地应当由户籍接受地的村集体分配。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不少地方没有机动地,承包地的调整没有与农户人口增减同步,所以新迁入户口者暂时没有承包地。不过,村集体会在统一调整土地是解决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 承包的土地和户口迁出还有效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
      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出,承包的土地有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
    • 出国后户口迁出村里还留原承包期内土地还有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6
      【1】如果出国后户口迁出村,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甚至加入外国的国籍,农村村委会有权收回户口不在本村原来村民的所承包的土地。短暂出国旅游,去国外工作,还保留本村农业户口,村委会不能收回承包期内土地。【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
    • 女方户口迁出后原来承包的土地还可以继续承包吗? 原来的土地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5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还有的: 1、在当事人户口迁移后,本村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未重新发包的,当事人在娘家的承包地就可以继续使用; 2、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就会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时就不能再享受娘家的承包地使用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