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债权可以质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9:41:12 456 人看过

判决生效的债权如果属于法律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则可以进行质押。法律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汇票本票,现有的或将有的应收欠款等,都可以进行出质。

一、支票可以质押吗

能。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支票可以出质。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不动产有质权吗

民法典中规定不动产没有质权,不动产只可以设立抵押权,只有动产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可以进行出质。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进行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债权能否抵押

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

我国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合同生效时质押生效吗
    一、如何认定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该土地承包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民法典、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二、合同无效第二种情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
    2023-02-20
    148人看过
  • 债权人质押物的判决有期限吗
    债权人质权存续期间出质质押物不需要法院判决,但是需要通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物能否变卖债权人债权人是否可以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和出质人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变更质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
    2023-06-22
    162人看过
  • 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
    一、主债权生效判决能否再主张抵押权主债权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再主张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的房屋怎么过户(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
    2023-04-18
    469人看过
  • 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
    一、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应当将应收账款出质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力。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一)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二)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三)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股权质押合同公证的通常要注意以下事项:(一)股权(股份)质押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
    2023-05-06
    207人看过
  • 债权可以是否质押呢?
    债权可以质押,债权可以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被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债权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不动产有质权吗民法典中规定不动产没有质权,不动产只可以设立抵押权,只有动产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可以进行出质。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进行出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实现质权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真实有效的质权;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4、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不是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
    2023-03-08
    468人看过
  • 质押物可以让债权人处置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债权人质权存续期间处置质押物需要法院判决吗债权人处置质押物是不需要法院判决但需要出质人同意。非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质押物被质权人损害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出质人也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3
    460人看过
  • 可以用债权作为质押担保吗
    一、可以用债权作为质押担保吗可以用债权作为质押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物的状况与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的状况与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1.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三、质押有哪些特征质
    2023-02-01
    74人看过
  • 债权质押生效要件是如何的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具体如下:(一)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时未得清偿时,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就获得了出质债权的请求权,要求第三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三)可成为质押标的之债权应具有特定性。质押的合同债权的特定性,一是指在设定质押时,用于出质的合同债权已经发生或数额已确定。如果所约定用于质押的债权是否发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或虽已发生但数额尚未确定,就可能影响被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四)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一、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
    2023-03-14
    312人看过
  • 债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吗
    以应得账款、债券、提单等债权为债务担保的,属于权利质押,要签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质押和留置的区别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
    2023-04-06
    321人看过
  • 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
    债权质押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债权质押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合同债权质押的约束力有对出质人及对第三债务人有效。一、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债权质押要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应当将应收账款出质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一)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二)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三)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
    2023-06-04
    109人看过
  • 什么是可以质押的债权
    根据我国《证券法》,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和提单。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的兑现日到,仓单、提单的交付日到,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将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中的款项兑现,提取仓单、提货单上的货物,但财产接管后仍不能占有的,质权人可以提货或者提货,必须通知出质人与出质人协商,或者用提货或者提货或者提货提前清偿债务现金或者提货应当交由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出质人只能在提前清偿债权和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之间作出选择,不得约定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第三人,是指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交付日期晚于债务履行期的,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未清偿有担保债权的,质权人有实现债权的权利,但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规定的兑现或者交付日期尚未到,提前兑现或者提货加重了第三债务人的债务,违反了
    2023-05-02
    377人看过
  • 权利质押是否可以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
    2023-06-15
    57人看过
  • 未经次债务人同意债权可以质押吗
    1、债务人质押债权是不需要次债务人同意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质押债权,但需要通知债务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能否质押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如果可以依法转让的,公司的股权可以质押,为贷款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
    2023-03-09
    122人看过
  • 质押权登记时才生效吗
    权利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所谓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如果权利质押没有登记的,是不会形成质押权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质权未登记同时产生质权合同不生效和质权不成立两个效果。若质权合同未生效,则债权人无法依据质权合同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这对债权人保护是很不利的,而且很容易诱发债务人或第三人拖延不办理质押登记的道德风险。债权人无过错,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
    2023-02-17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债权质押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生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6
      与动产质押合同生效以质权人占有标的为特殊要件不同的是,权利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以不同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不同而分为两种:即以交付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和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生效要件。
    • 生效判决书的债权转让可以转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0
      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可以作为一般债权转让给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权质押是怎么生效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合同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最后,诉讼时效已届满的债权不宜质押。 (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当主债务人违约,债权届
    • 如何判定债权质押合同是否生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0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 民法上债权质押可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不能设立权利质押,只有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