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交出土地的适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4 19:21:36 220 人看过

一、责令交出土地的适用情形

责令交出土地适用于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情形。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

(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

(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

(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

(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5)市国土局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镇区组织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工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流程。

(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开展公证评估。

(8)镇区与被搬迁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协商不成,镇区形成协商记录,并送达选择安置房通知。

(9)镇区拟定具体补偿安置方案报送市国土局。

(10)市国土局制发初步补偿安置方案送达被征收人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

(11)市国土局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送达被征收人。

(12)被征收人不服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市国土局和镇区共同应议应诉。

(13)市国土局催告交出土地。

(14)被征收人不履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市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5)法院受理审查、裁定执行。法院接到市国土局的申请后,在五日内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对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法院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强制执行是指由法院将当事人强制迁出,将相应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将地上建筑物交给地块所属镇组织拆除,亦可自行组织拆除。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是指相关单位在申请强制执行及实施强制执行前要做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交出土地命令的申请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碍国家建设用地征收的,适用责令移交土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阻碍征收国家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移交拒不移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集体土地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和土地损失保护到位。(2)提出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的初步方案。(三)市国土资源局公布征地拆迁补偿住房初步方案,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乡镇配合听证。(4)市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市政府批准了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和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乡镇组织评价机构的选择。遴选工作是指国有土地征收评估公司的遴选过程。(7)评估机构组织评估。被征收人拒绝评估的,应当进行公证评估。(8)与被拆迁人协
    2023-05-08
    269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怎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责令交出土地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一、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1、相互调解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如果不是牵涉到很大利益的土地纠纷,一般的通过家庭内的和解都能解决,毕竟都是自家人也比较好说话。一般一个村里的人都有点沾亲带故的,所以调解起来一般也比较容易。2、村委会
    2023-03-16
    499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开展责令交出土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具体有哪些程序?(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初步方案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听取意见;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市国土局组织听证,镇区配合开展听证工作。(4)市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方案,市政府批准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5)
    2023-04-27
    462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是否是行政处罚
    一、责令交出土地是否是行政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行政机关对土地违法人员或者单位,责令其交出土地的,是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2023-04-22
    420人看过
  • 责令交出土地是否是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行政机关对土地违法人员或者单位,责令其交出土地的,是属于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4-11
    3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免交的情形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一、国有划拨土地建房买卖如何交税划拨土地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土地属于划拨方式的房子首次上市交易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然后这个房子就会有契证,以后房子买卖就不再需要交了,具体多少根据面积和土地等级而定(以房管局的价格为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
    2023-03-23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裁定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
      1、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当事人户籍证明6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基本情况; 2、本机关掌握的《土地登记卡》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依法取得并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情况; 3、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拆迁补偿明细表》1份,证明当事人房屋及附属设施实际面积及评估价值;关于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裁定书的内容,楼上请参考。
    • 行政复议申请责令交出土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1)集体土地经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失地保障落实到位。政策依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2)镇区拟定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初步方案。 (3)市国土局对征地搬迁补偿房屋
    • 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3
      原先通过划拨等方式拿到土地的使用者后期如进行有偿转让、出租、抵押时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
    • 责令管教的适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
      责令管教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监护人。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本文就来介绍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