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后怎么接受教育改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9:04:56 282 人看过

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缓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一、缓刑结束需要什么手续

缓刑期满需要本人到当地司法所办理解除社区矫正的手续。依据刑法规定,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要进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应每月作出个人思想报告和义务劳动,若外出需要进行请假,司法所会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表现、考核情况、社区意见等作出书面鉴定报告,对其进行安置。待矫正期满后,当地司法所会为矫正人员组织解除社会矫正的宣告,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并通知判决机关。缓刑考核期满的,矫正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二、缓刑期间不能离开哪里

被判缓刑期间,未经批准是不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城市的。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还有,取保候审的钱不能算在法院判决的罚金里面。取保候审时所缴纳的费用为保证金,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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