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14:06:40 392 人看过

一、追索劳动报酬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不是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员工侵权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员工侵权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单位要求员工赔偿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多发了工资,劳动者不退回去是违法的。该项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回多发的工资。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不是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不是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违反商业秘密是不是属于劳动争议

如果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属于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在民事诉讼中,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两种救济方式:在劳动争议中向员工主张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或通过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主张赔偿责任,且有权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这在法律上称为请求权竞合。出现请求权竞合的情形时,权利人只能择一主张[1],即用人单位无法要求员工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n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需要范本的看这边:《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2023-04-25
    447人看过
  • 劳动报酬争议案例
    一、劳动报酬争议案例中存在的问题1、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采用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违反法律规定。工作年限(俗称“工龄”)作为计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重要标准,已引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重重视。但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原工作年限计入新工作单位,往往通过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手段迫使劳动者“工作年限清零”,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2、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是为防止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而设立的惩罚性规定。但如果因劳动者自身过错,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2023-04-13
    482人看过
  • 补贴属不属于劳动报酬呀
    (一)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主要劳动报酬形式1、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主要劳动报酬形式: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2、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工资的基本形式:工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以劳动时间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单位的工资形式。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主要根据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来确定一定劳动时间的劳动报酬,从而只能反映劳动者可能提供的劳动量而不是实际提供的劳动量。(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产品的数量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它能将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直接联系起来。适用于比较容易确定劳动者个人生产的产品量或完成的作业量、并且质量便于检验的部门和工种。(二)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补充劳动报酬形式1、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工商业集体企业的补充劳动报酬形式:奖金和津贴是补充形式。2、具体分析:(1)奖
    2023-03-24
    2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时效有哪些,劳动报酬是多少
    仅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已不是劳动争议,而是属于债务纠纷的范畴,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规定仅仅适用于劳动者持有工资欠条或者运作单位承认欠薪的事实的情形,否则劳动者在起诉前仍然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纠纷一定要先仲裁吗?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先去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不同的途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和诉讼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处理纠纷的机构,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而诉讼则是在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去劳动仲裁,可直接去
    2023-03-31
    431人看过
  •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么
    一、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追讨工资属劳动争议范畴,以下纠纷可分为劳动争议和非劳动争议两类。其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对仲裁结果不服而诉至法院,法院应当受理。诸如劳动者向社保机构主张社保养恤金、公有住房转让、劳动能力鉴定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异议等问题,以及家政服务、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间及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间的纠纷,均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4-05-28
    430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追索劳动报酬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仲裁前置,必须要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直接诉。但也有例外,劳动者以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一、没签合同拖欠工资要怎样处理没签合同拖欠工资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注意申请期限和收集证据,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
    2023-03-12
    161人看过
  • 个人与个人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不同的衡量标准,我们可以将劳动争议细化为诸多类别。首先,依据劳动争议涉及当事人数量的差异,即可划分成个人劳动争议以及集体劳动争议两大类。所谓个人劳动争议,即是劳动者个体与雇主之间产生的劳动纷争;而集体劳动争议则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多于三人,且具有共同缘由的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2024-04-29
    282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国务院1993年7月6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属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另全国总工会1995年8月17日发布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工会参与处理下列劳动争议: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
    2023-08-17
    260人看过
  • 所缴社保是属于劳动报酬
    它不属于。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征收暂行条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范围:指国有企业、城镇集团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团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及其员工、国家机关及其员工、事业单位及其员工、民营非企业及其员工、社会集团及其专业人员。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上述规定,社保缴费应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宫所在单位,将本属单位承担的缴纳的社保缴费,转移给员工,明显违反规定,当事人可以将本单位的行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公司缴纳的职工社保属于劳动报酬吗
    2023-08-07
    394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有效期是几年的
    一、追索劳动报酬有效期是几年的追索拖欠工资的时间是一年,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或者还在上班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或者离职的那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
    2024-02-08
    390人看过
  • 如何举证追索劳动报酬?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般是由主张劳动报酬存在的劳动者提供证明责任。但若是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劳动者如何主张加班费啊?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据,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一般而言,劳动者对自己主张加班费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加班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二、劳动关系举证问题关于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023-06-26
    151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最新规定
    追索劳动报酬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不解除。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追索劳动报酬可以请求赔偿吗追索劳动报酬的可以请求赔偿吗可以,两者不冲突。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1、经济补偿金纠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索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放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前1
    2023-07-28
    434人看过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犯罪,2013年1月23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
    2023-04-29
    393人看过
  • 劳动利益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劳动利益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多发了工资,劳动者不退回去是违法的。该项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回多发的工资。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
    2024-04-18
    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向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如何解决?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 二、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
    • 追索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算不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可以要求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未订立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应从第二年开始计算。
    • 追索劳动报酬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5
      追索劳动报酬并不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为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 追索劳动报酬仲裁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0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需要范本的看这边:《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
    • 追索劳动报酬罪要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追索劳动报酬案的仲裁时效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后一年内!《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