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7:44:16 234 人看过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有:一、侵犯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受到破坏,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从而危及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本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二、客观要求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自离职,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第三,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观上不是故意的,而是过失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属于故意犯罪吗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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