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善意取得制度有什么功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02:06 152 人看过

实行票据善意取得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票据流通,保障交易安全,充分发挥票据的功能。票据善意取得之所以成立,其基础在于票据权利与票据这一物质形态的紧密结合,使得票据具有了类似于“物”的动产性质;而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的实质,则在于以牺牲真实票据权利人的利益,来消除票据受让人在权利取得上的瑕疵,从而使票据受让人不仅在形式上成为票据权利人,而且在实质上也成为票据权利人。如果将审查票据前手人的合法性作为票据受让人的义务以及取得票据权利的条件,不仅使受让人背上了不公平的负担,还会直接影响到票据的流通性这一存在的本质目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票据的流通,就不会产生现代的票据法制度。

票据的特点在于流通,票据流通的基础又在于票据能够频繁地转让。可以说票据转让是票据制度的核心。离开了转让,票据就失去了其作为票据的特点,票据制度也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在票据转让流通过程中,由于诸多纷繁复杂的因素,受让票据的人往往并不知道转让人是否为真正的权利人,也很难要求他去逐一辨别查明。

如果受让人不知或不应知道转让人不是票据上的真正权利人,在转让完成后,因无权处分行为使转让无效,要求受让人返还票据,则使受让人产生不安全感,在票据流通的过程中,随时担心交易的安全,以致于不敢接受票据,这必然阻碍票据的流通。相反,如果依法确认善意受让人能够即时取得票据,则能消除受让人的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受让票据,促进票据的流通转让,从而充分发挥票据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权利相关文章
  • 善意取得票据的人拥有哪些权利
    一、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当事人依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有效票据,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票据权利。二、票据取得如构成善意取得,应具备五项要件:①须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所谓无处分权人,限于善意取得人的直接前手,非直接前手人为无处分权人时,票据抗辩的切断原理和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的原理已有保护,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从有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也不须适用善意取得原理。②须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即主要以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如以其他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因是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所以不能享有票据权利,仅对无处分权人享有一般债权。③须取得有效票据。票据的有效是享有票据权利的基础,无效票据不能享有票据权利,善意而取得无效票据的,同样不能享有票据权利。④须给付对价。完整享有票据权利的,应付有对价,善意取得同样应具备该项要件。⑤须为善意。所谓善意,指无直接恶意、间接恶意,也无
    2023-06-26
    163人看过
  • 完善遗失物盗窃物善意取得有哪些制度
    完善遗失物盗窃物善意取得制度有,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一、拾得遗失物的报酬规定是什么?目前捡到遗失物要求支付报酬并无法律明文规定,所以是否支付报酬,由失主自己决定。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与权利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处理规则是: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
    2023-03-10
    284人看过
  • 如何在公告前善意取得票据
    1、什么是公示公示是一种民事诉讼程序,是失票人在票据丧失后维护和恢复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票据灭失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什么是善意取得?
    2023-05-07
    294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和渊源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依照通说,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即后手为前手权利的唯一保障。正如日耳曼法谚曰:汝授予汝之信赖,汝仅得对受信赖者为要求也。善意取得制度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在整体上实现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化。对于哪些物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动产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本文根据我国的国情,参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现行立法以及学者的观点,对此提出一些看法。购买人不知道是赃物的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人们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不可能去查实交易物品是否属于赃物,
    2023-08-17
    359人看过
  • 汇票取得非善意票据权利归原主
    2006年5月9日,**长兴锦诚耐火材料公司业务员张*敏接受江山市**山水泥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给付的货款15万元,张-得票未上交公司财务,而是贴息4000元将上述汇票转让给江山市**塑料机械配件店业主叶某。张*敏得款后对公司谎称汇票已经丢失,**公司遂于同年6月向张家港法院对出票人为**港宏盛毛纺公司的承兑汇票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期间叶某进行了申报,法院裁定终结催告程序。期间,叶某以被张*敏诈骗为由向江山市公安局报案。该局在侦查过程中收缴了张*敏所得全部赃款14.6万元,并发还给了叶某。张*敏于2007年3月被江山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但该承兑汇票未退还**公司,**公司因此涉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因交易关系取得票据,成为票据权利人。一般情况下,行使票据权利以对票据的占有为前提,但在特定情形下会发生票据权利与票据占有相分离的情形,如果票据丧失及占有人取得票据存
    2023-05-31
    244人看过
  •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更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的限制,由于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没有关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系统规定,但司法实践和有关单行法规,司法解释等承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致使司法实务界在面对和处理此类纠纷时,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标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着相当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匮乏;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不统一。“善意”的标准模糊不清;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不确定,动产债权、质权、抵押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缺乏理论上的深层次的探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如何以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举证责任不清,致使当事人举证困难,对第三人的权利保护难以落实等。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日趋重视,我国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2023-05-01
    422人看过
  • 确立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有哪些
    (一)保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交易安全又称动的安全,它与静的安全相对应。静的安全以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为宗旨,力图保持社会秩序的平和稳定;动的安全则以保护善意无过失的交易者为使命,意在圆滑财产流通,谋求社会的整体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没有善意取得制度维持现成的财产占有关系,则任何一个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民事主体,在购买财产或取得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时,都需要对财产的来源情况进行详尽确实的调查,以排除转让人无权处分的可能,或者在购得财产后还要时时提防会有人行使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一方面,这势必大大增加交易成本,滞缓交易进程,影响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也不可能,从而阻碍社会交易流转的正常进行。(二)促进商品流通,实现物尽其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成为商品被夜以继日地大量生产,我们生产生活中的大量物品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取其替代品。物之脱离原权利人流转至善意第三人,从某种程度上讲,该物对
    2023-05-02
    257人看过
  • 出票伪造和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关系是什么
    出票伪造,出票人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全部是由伪造人伪造的,尽管其具有形式上的有效性,但两大法系的票据法都认为由此签发的票据无效,伪造出票人的签章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不是有效的出票行为,对出票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即是说,出票伪造的签名不能使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但鉴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和文义性,当票据背书进入流通转让后,真实签名者独立承担担保责任。因一般票据法与商事法书籍论文未区分出票伪造和背书伪造,故很少有学者论及出票伪造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的问题。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出票伪造的票据一般不存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因为,当出票人的签名系伪造时,付款人并未受到出票人的付款委托,票据权利尚未形成,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自始不存在。付款请求权不存在,因而不能以伪造的票据也具备形式要件来保护善意第三人。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被伪造人就票据伪造成立表见代行,或被伪造人对伪造的票据予以追认时,出票伪造的票据存在善意取得。[1
    2023-06-14
    110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二、票据权利的种类票据权利的种类主要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票据法规定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付款人按票据金额给付,付款请求权是票据的第一次权利,实践中人们常称此权利为主票据权利。付款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保付支票的付款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等,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关于付款请求权,我们一定要知道其构成要件:第一,持票人持有处在有效期内的票据,其中汇票和本票的有效期自票
    2023-06-06
    95人看过
  • 善意取得与其他财产保护制度有什么区别吗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将动产或者其他物权的所有权转移给善意第三人的制度,即使占有人无权处分动产,善意受让人仍然可以取得动产或者其他物权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者即时时效,是指动产占有人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的制度,即使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动产物权,善意受让人仍然可以取得动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易需要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易中,交易当事人往往不知道对方是否有财产处分权,难以对市场上销售的商品逐一进行调查。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按照转让人的擅自处分使交易无效,并允许受让人返还财产的,不仅会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但也使当事人担心,在从事交易活动时,所购商品可能随时都要退货,这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中的不安全感,不利于商品交易秩序的稳定。善意取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转让人无权处分;
    2023-05-02
    362人看过
  • 完善电子票据安全制度
    当前,制约网上银行发展的瓶颈是电子数据的安全性问题。由于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的特点,要实现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确保电子数据的安全,否则网上银行的发展将失去支撑点。因此,还必须建立电子票据安全性的法律制度,这些制度除了规定技术上的安全防范要求外,还要明确有关银行、客户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电子票据信息的安全性主要包括:信息的保密性,即只有合法的接收者才能解读信息;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即接收到的信息确实是由合法的发送者发出,内容没有被篡改或被替换;信息的不可否认性,即发送者日后不可否认已经发出的信息。要实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必须做到银行网站本身要安全,客户与银行、与电子票据登记网站、银行与电子票据登记网站之间的信息传递要安全,客户与客户之间通过电子票据登记网站交换信息要安全性。确立电子票据信息的安全性,首先要有一个法律认可的权威的认证机构,对银行网上业务的
    2023-06-06
    92人看过
  • 不明知买赃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度限制物权的追及力,以保护交易安全。我国民事法律中对善意取得制度规定得较为简单,只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中指出: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时,一般认为善意第三人取得的财产必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依此条件,善意取得制度只能适用这样一种财产流转关系:所有人依自己的意思,比如无效买卖、出租、出借、保管、寄存等合同,而将财产交与第二人占有时,第二人再非法将财产转让与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去产脱离所有人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是出于被盗、被抢或者其他原因,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对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
    2023-06-08
    394人看过
  • 公示催告前票据善意取得要如何
    一、什么是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是一种民事诉讼的程序,是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保全和恢复其票据权利的重要补救措施。票据的持有人学习和掌握公示催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在发生票据丧失时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三、公示催告前票据善意取得要如何作为公示催告程序基本阶段的公示催告,是指“法院在法定的期间内,将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公示于众,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期间、地点申报权利的告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受让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内善意且支付对价而受让票据,不适用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规定。这与德国、日本、瑞士等国的规定不相同,这些国家,并没有否定公示催告期间
    2023-02-24
    192人看过
  • 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别
    所谓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一旦依法进行了公示,即便依公示方法所表现出来的物权事实上不存在或有瑕疵,但对于依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该物权为真实时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而善意取得则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可见,在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方面,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是相同的,但两者存在以下区别:第一、公信原则通过推定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为真正的权利人,以保护登记的权利人,具有强化登记效力的作用;善意取得尽管能够维护交易安全,但并不具有推定功能,它主要保护的是依赖利益。第二、公信原则的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即对依赖登记而交易的当事人的保护,因此,适用公信原则将导致交易有效;但善意取得要保护相对人,适用该原则,将
    2023-06-08
    35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票据权利
    相关咨询
    • 善意取得的票据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7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 第三、受让人必
    •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造成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
      由于案情中未加详述,暂时假设武某系善意,且七千元的价格系合理(如折旧等),同时也确已交付,那么该电脑所有权属武某,吴某只能请求周某赔偿损失。取得所有权原因如下: 1、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2、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
    • 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要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有偿转让给善意受让人的,应符合如下条件,受让人即时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1、处分人将该动产移交受让人占有的; 2、受让人支付了一定的代价; 3、处分的标的物是法律允许流转的财产; 4、交易合法有效。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时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为善意。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以取得动产占有时的状况来确定。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情形下列情形不适用善意取得:1
    • 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制度的功能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有什么功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功能是: 1、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通过实施各种诈害行为逃避债务进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通常采用隐匿财产、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给第三人或者使第三人用极其低的价格取得债务人应享有的财产等方法。设立撤销权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上述各种逃避债务的行为。这一点是违约责任和合同的担保制度所不具备的。 2、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
    • 指示交付是否使用善意取得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0
      指示交付其实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善意受让人由于相信无处分权人享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若无处分权人没有实际现实占有标的物而欲同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时,当事人也会提供相关的证据能证明自己是享有所有权的,这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