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止如何操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04:14 301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止产生的长期羁押原因主要在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简单化,具体的操作程序严重匮乏,致使对在押的这类特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置缺乏操作依据:

1、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诉讼中止的期限未作规定。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间。一旦案件被中止审理,除非导致中止审理的事由发生根本变化(如被告人的精神病病情好转),案件将长期得不到解决。实践中,治疗精神病的周期一般较长,且很多精神病是无法根治的,因此,中止审理这类案件后,何时恢复审理难以确定。中止侦查、中止审查与中止审理的情况相当,不再赘述。

2、中止审查、中止审理制度未规定对被中止审理的人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高法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对患有精神病的被告人中止审理,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暂时丧失了参与诉讼的能力,因而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时间使其恢复诉讼能力。因此,从中止审理制度本身出发,对被中止审理的对象应当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然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治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程序。

3、诉讼中止必须基于法定情形。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其他严重疾病的范围应如何确定;谁有资格出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书,等等。司法机关在进行具体操作时找不到相关依据。

4、造成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如何启动刑事诉讼活动,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高法的司法解释只是指出,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但是如何恢复审理、由谁申请恢复审理、再由谁作出恢复审理的决定,以及由谁对应该恢复审理而不恢复审理的情形进行监督,如何监督,都找不到可供执行的法律规定。中止侦查与中止审理的情况基本类似,但中止审查在这方面的规定则相对较为完善一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中止相关文章
  • 二中止刑事诉讼的诉讼期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一、法院中止执行有期限吗法院中止执行以后是没有期限的,一般中止事由在消失之后会立即恢复。通常只有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民事实体的权利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是有权进行处分的,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可以暂缓进行履行义务的,法院应该去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利,中止该执行。如果是案件之外的人对执行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理由异议的,也有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准或者是对案件进行重审的情况,可以对原判中止执行。二、刑事诉讼中止有哪些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
    2023-03-01
    196人看过
  • 法律诉讼中财产分割:被告应如何操作?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要求法院分割财产的方式:1、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不得要求予以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被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被告不在能给离婚分割财产吗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民法典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2023-08-14
    39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司法操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仍是民事诉讼,是由民事诉讼派生出来的。它具有独特性,以刑事优先原则为前提,且绝大部分不收取诉讼费;又有效率性,其体现在能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结,迅速及时,救济便利。如何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引导当事人进行刑事或民事诉讼,避免民事救济和刑事救济方式的冲突,并正确审查诉讼请求、主体及赔偿范围,这是法官在司法实践操作中面临的焦点问题,值得探讨。一、立案时,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犯罪行为,自诉人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包括对被害人造成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若致害人对被害人仅造成轻微伤,则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依附刑事诉讼的存在而存在。轻微伤不属于犯罪范畴,严格地讲,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不具备。二、在仅有一个被告人的公诉案件中,如被害人所受的损失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
    2023-04-22
    480人看过
  • 如何才能中止民事诉讼审理?
    如何才能中止民事诉讼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28
    133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如何操作?
    诉讼离婚的流程:1、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受理后,发出传票;4、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5、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诉讼离婚程序一般多久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2023-08-04
    4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什么是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使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暂停审理:(一)被告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出庭的;(二)被告逃跑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出庭,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暂停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的区别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2、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刑事诉讼法
    2023-08-18
    41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有终止时间吗?
    没有。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形时,中止审理有没有期限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一、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刑事自诉案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刑事自诉案件,经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足以证明被告人已构成犯罪,必须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对被告人在审理期间无故拒不到庭,决定逮捕后经公安机关追捕未能归案的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待被告人被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以后逃避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二、关于刑事抗诉规定关于刑事抗诉规定有:法院接到检察院的抗诉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立案。受理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检察院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检察院在开庭前撤回抗诉的,法院应当裁定准许。抗诉书送达后被抗诉的原审被告人不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原审被告人到达后,应当恢复审判。
    2023-06-23
    407人看过
  •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要求赔偿,该如何操作?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时,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同时,赔偿请求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损害提出几项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可以口头或书面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书。若申请材料不全,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五日内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时,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损害同时提出几项赔偿要求。此外,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除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1。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一审宣告无罪、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二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2023-12-27
    2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何时会终止
    刑事诉讼中止
    在下列情形下,刑事案件适用于诉讼终止: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此时,没有必要进行诉讼,刑事诉讼终止;2、犯罪实施时间过长,超过中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的,人民检察院不能起诉;3、特赦免除刑罚的,此时不再需要进行诉讼,从而结束;4、检察院或者当事人不告诉或者撤回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6、其他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一)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二)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
    2023-07-05
    2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判断是否中止审理?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程序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3、作为一
    2023-07-12
    1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如何参加诉讼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中没有犯罪单位的规定,但是犯罪单位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自然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由于单位是一个拟人化的社会组织,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单位本身不可能自己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而必须由特定的自然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表单位行使其诉讼权利、承担其诉讼义务,由其出庭代表单位受审。其次,由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于单位犯罪规定的不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时,审判机关往往忽略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存在,而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为犯罪的主体,只是在进行经济处罚时,才提到犯罪单位,比如在判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就会在判决书中写道,某某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几年徒刑。单位犯罪中,代表单位出庭受审的应该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在特殊情
    2023-02-14
    85人看过
  •  网上诉讼审核通过后如何操作?
    网上起诉后,需在七日内携带立案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庭调查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理特定案件时,还需适用相关规定,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院必要时应进行鉴定。通过网上起诉审核后,应在七日内携带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2023-11-22
    417人看过
  • 诉讼过程中网上怎么操作?
    网上起诉一个人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立案申请流程如下:1、在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进入;2、如果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户,可以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在中国,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2023-07-20
    460人看过
  • 执行探望权一方申请中止时如何操作
    1、申请中止的途径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8、其他不利
    2023-06-11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更多>

    #刑事诉讼中止
    相关咨询
    • 中止刑事诉讼有哪些情形刑事诉讼中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案件起诉人民法院后,被告人逃逸,导致案件长期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审理。2、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案件不能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决定暂停审理,并按照公诉或者自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
    • 行政诉讼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中止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及审判实践,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诉讼:(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
    • 行政诉讼书面审理如何操作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9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 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如果有这两种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而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①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 ②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 离婚再次提起诉讼如何操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2022年申请行政诉讼如何操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9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按照规定,当事人要申请行政诉讼的,需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并且当事人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