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应该按征地批文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2 00:32:32 216 人看过

一、拆迁应该按征地批文执行吗

咱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说了啊,无论是啥项目,建设起来就得用国有土地,要是搞在农村集体土上搞建设呢,那可得经过国务院或者省里头那些大人物们批准才行。

一说起这个“批准”来,那可就是那个我们老百姓老是提起的“征地批文”啦。

但是呢,在征收拆迁的时候,好多被征地的农民兄弟们,等地儿都被占完了,还没看到过那个征地批文的公示呢,他们只知道有人告诉他们,他们的地已经被征走了。

那么问题来了,征收拆迁真的非要有征地批文不可吗?下面我就给大家举个例子,结合法律法规给大家详细说说。

比如说,咱们的重庆,因为它独特的地形特点,城市就在山上,山上还有城市,所以成了新的“网红城市”,大家都叫它“7D城市”。

重庆市区的小巷子里总是热热闹闹的,晚上的灯光点亮了整个城市,火锅的香味四处弥漫,到处都是浓厚的市井气息。

青山绿水,美景美食,让住在这儿的人都觉得特别有归属感,也让来到这儿的游客舍不得离开。

为了让城市发展得更快,跟上时代的步伐,重庆的某个自治县在2017年开始搞了个新城建设项目,按照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新思路,要把这个地方打造成一个产城景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

到了2022年,因为新城某片区规划建设的需要,当地有近4000户人家的房子都要被征收了。

当地的住房建设委员会给这些被征收的人发了补偿方案,可是征收方给的,也就只有补偿方案而已。

这次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不管是集体土地上房子的主人,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子的主人,都曾经问过征收方,能不能看看国家和市政府的征地批文,但是征收方一直都不肯公开。

其实啊,征地批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文件,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肯定是违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田征地拆迁有补偿金吗

在面临土地拆迁的时候,农民朋友们需要知道的是,我们国家对于农田的监管还是非常严格的。

一般的基本农田就是指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供应,以及为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有为了保障未来建设用地的稳定发展,从而确定下来的那些不可以被占用的耕地,并且这些耕地还必须在一个特定的期限内保持原状。

基本农田其实就是耕地里面最精华的部分啦,主要是那些产量高、质量好的耕地。

通常情况下,被划入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就都属于基本农田了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7: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民房老百姓有权看批文吗
    一、征地拆迁民房老百姓有权看批文吗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房屋的拥有者或者被征收人享有查询相关征地拆迁文件的权利。对于此类重要事项,房屋征收部门有义务进行明确的公示,广泛征询公众的宝贵意见。具体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明确指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征收补偿方案,并提交至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市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并将最终结果公之于众,以期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同样地,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根据公众意见所做的相应修改。如果因为旧城区改造等原因需要征收房屋,而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必须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的反馈意见对原方案进
    2024-07-14
    222人看过
  • 拆迁协议在征地批文前签订有效吗
    一、拆迁协议在征地批文前签订有效吗要是在拆迁的时候,有关单位并没有出示征地批文的话,那这份拆迁协议就是不作数的哦!说到征地批文呢,其实就是因为要盖房子或者搞建设,而需要征收土地,然后经过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之后的书面文件,它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应该自觉公开的信息之一啦。所以说啊,如果有人在拿地之前都没有这个批文就开始实施征地行为,那可是违法的,而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立马责令他们把非法占用的土地还给人家,同时,之前签的那份拆迁协议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哦。《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
    2024-07-29
    308人看过
  • 铁路征地拆迁会分批拆迁吗
    一、铁路征地拆迁会分批拆迁吗征地过程及土地征收条件如下:首先公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召开听证会;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确认登记;再次,撰写并上报“一书四方案”等待审批,随后发布公告公示;在这个阶段还需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并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接着根据公众反馈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确保补偿安置资金到位;最后,执行补偿安置方案,完成土地交付。《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二、征地拆迁南京有补偿吗多少钱1.
    2024-07-05
    243人看过
  • 征地批文违法应该怎样处理
    一、征地批文违法应该怎样处理征地批文违法处理方法是: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二、如何申请撤销违法征地批文申请撤销征地批文的程序是:申请人在征地批文公告出来的60日内,可以进行书面申请,也可以进行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
    2023-12-13
    169人看过
  • 征地批复前能拆迁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得拆迁。同时,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且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得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2024-01-05
    238人看过
  • 征地拆迁户补偿应该公开吗?
    正常情况,征地信息都会进行公开,当然也会包含补偿安置的公开。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
    2023-06-28
    314人看过
  • 拆迁征地补偿按户口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征地补偿按户口吗是否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以户口为依据进行计算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首先,房屋征收补偿并非基于户口进行计算,而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本身进行补偿;其次,房屋征收补偿主要是针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用;最后,房屋拆迁过程中还涉及到安置补助的概念,而安置补助则通常是按照户口人数进行分配。具体来说,在集体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项目中,适用《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其中明确规定了按照户口人数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房屋内拥有户口且具备村民资格的人员,将给予一定数量的安置房面积、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金额的货币安置补助。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并无直接关联,而与户口有关联的仅限于安置补助部分。换言之,在房屋征收拆迁的实际操作中,补偿金额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而非户口人数,而安置补助则与户口人数密切相关。只
    2024-07-15
    212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签的拆迁协议可以推翻吗
    一、没有征地批文签的拆迁协议可以推翻吗通常来说,我们并不能随意推翻已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因为一旦签订此项协议,便意味着相关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责任和义务。然而,基于房屋拆迁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相对较为复杂繁琐,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对该协议内容进行修正或者推翻。具体说来,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才有可能被推翻:1.与房屋拆迁事项相关的行政许可证被吊销或是确认违法。2.负责评估房屋价值的机构存在违规操作或者估价结果存在严重偏差。3.这份协议由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不公正性而缺乏必要的合理性。4.签署该协议的主体是未满法定年龄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没有征地批文是否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明确要求,
    2024-07-20
    381人看过
  • 哪些征地拆迁文件该签哪些不该签
    在征地拆迁中,字不能乱签,一字值千金。由于我国对征收的程序以及应当公布的征收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常常会有各色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哪些该签,哪些不该签,很多被征收人并不太清楚。甚至因为错签字,损失几十万上百万的。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这些文件就如同一张张“卖身契”,自己的房屋和土地能不能“卖出”个好价钱,事关今后的生计保障。如何签字,也就成了一项拆迁必备技能。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就为大家讲一讲当收到政府给出的常见文件时,应该怎么应对,是否需要签字,帮大家捋清楚。这些文件拍个照留取证据即可,不用签字!虽然不需要签字,但是这几份文件,却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身价”,是低价“卖出”土地和房屋,还是高价卖出,就看这些文件了。这几份文件也是违法征收的“高危区”,属于需要纳入一级戒备的文件类型。各位被征收人千万要留意。1、拟征地公告或征地预公告这个公告是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
    2023-06-21
    8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应按什么办法执行
    拆迁的补偿办法有:按房屋产权调换的办法补偿或者给付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时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进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还可以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者二者结合补偿。一、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的规定是用产权置换或者是货币补偿来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二、协议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
    2023-03-26
    194人看过
  • 政府没有征地批文能强拆吗
    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如果没有批文的情况下,是不能征收土地拆迁房屋的,如果强拆的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
    2023-06-15
    461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合同效力待定有几种情形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法律明确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1)根本无代理权;(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
    2023-03-28
    188人看过
  • 政府能不经征地批准强行拆迁吗
    未经征地批准,政府能强行拆除房屋吗?未经批准征用、拆除土地的,房屋不得拆除。强拆违法犯罪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水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利用总体规划的,恢复原状,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限期非法占用土地。
    2023-05-31
    369人看过
  • 拆迁征地不按流程违法吗
    一、拆迁征地不按流程违法吗1.告诉你,如果有人胆敢违反征地的正常步骤,那么这种做法绝对是违法的。2.如果你对此事有异议的话,维权方式就是要先去申请行政复议,但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仍然不满,那就得接着去法院起诉了。3.对于征地这个事情,如果心里充满不服气,那么申请复议就是必须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2024-07-20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应该按哪些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3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拆迁协议没有征地批文有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30
      没有征地批文的拆迁协议无效。没征地批文,那就是违法征地,即使签了字也是可以维权的。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
    • 征地批文报批之前需要拆迁人确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
      不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作出征地的决定时,是不需要被征收人确认的,制订征地方案后,就可以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就能征收土地。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
    • 征地批文没有见到征地拆迁的可以拒绝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4-01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
    • 拆迁审批了才能征地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2
      征地要在审批后才能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