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借条怎么认证真实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7:54:12 138 人看过

一、债务人死亡借条怎么认证真实性

需要做笔迹鉴定。

1、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比对鉴定。

2、借款人死亡的可以在之后做笔迹鉴定也能够证明借条是真实的,债务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索取欠款,这样是合理合法的,一般情况鉴定借条真实性是谁去鉴定的就由谁负责。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三、起诉对方还钱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债务人死亡不一定所欠下的款就不用还了,只要留有遗产就需要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这笔债务,如果继承人要确定借条的真实性,就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的方式来辩别,只要是债务人亲手书写,那么就需要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有借条债务人死亡有效吗
    一、有借条债务人死亡有效吗有借条债务人死亡有效。债权人的继承人仍然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可以去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借条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借条无效的条件有:1.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2.进行虚假的意思表示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借条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三、借条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借条按手印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有真实的签名和手印,并且指
    2023-06-05
    225人看过
  • 有借条债务人死亡了钱怎么拿回来
    借款人去世的,以借款人留下的遗产来偿还欠款;如果有继承人,由其继承人按照其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来偿还欠款。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再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一、如果不还钱怎么起诉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03-01
    253人看过
  • 怎样推返借条的不真实性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在这样的案件当中,被告往往会以上述理由,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抗辩。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会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对于此类,一般采取以下途径予以处理:1、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
    2023-06-17
    180人看过
  • 需要证据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吗?
    借条的真实性需要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债权人仅凭证件起诉,无其他证据证明或者借据真实性合理怀疑的,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提供笔迹比较样本等鉴定合作义务。债权人提供的借据等证据材料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债务人对借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由债务人申请鉴定。鉴别借条真实性的其他方法然而在复杂的社会生活当中,确实存在凭空出具借条的情况。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一)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
    2023-07-05
    323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可以向借条持有人归还借款吗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可以向借条持有人归还借款的,债权人的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和债权债务的,因此需要由继承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借条担保期限为六个月的时间。一、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可以向借条持有人归还借款吗债权人死亡债务人可以向借条持有人归还借款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二、借条担保期限多长借条担保期限六个月。借条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
    2023-06-04
    127人看过
  •  确认死亡债务人的规则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债务人过世时,其遗产继承人和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则以保证人为债务人,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务人过世后应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债务人过世时,其遗产继承人需以继承的遗产金额为限清偿债务。若无遗产,则以保证人为债务人的保证责任承担。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债务人过世后应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如 果 没 有 遗 产 , 保 证 人 如 何 承 担 责 任 ?如果没有遗嘱,保证人将承担遗产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94条第1款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以及保证人的身份后,保证人仍然保证债务人不违背承诺的履行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没有
    2023-09-06
    456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债务人死亡之后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一、欠高利贷被追债会连累家人吗欠高利贷被追债的,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是不会连累家人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对于债务欠债人的配偶也负有偿还责任,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但如果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此时即使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了其遗产的继承人也对债务负有偿还责任,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二、父债子偿在法律上是否合法父债子还不合法。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继承人没有责任进行清偿债务,但是继承人自愿
    2023-03-30
    380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但是借条上有法人公章应当怎样追债
    债务人死亡,借条是有法人公章的,债权人需要确定债务的主体是谁,是企业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可以向继承人追讨,如果是企业债务的,向企业追讨。追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借条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
    2023-07-30
    249人看过
  • 人死亡如何实现债务承担
    人死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协商方式实现债务承担,具体方式如下:(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
    2023-02-18
    226人看过
  •  怎样认定传真合同的真实性?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合同的成立时间应该是从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开始,除非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并且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传真合同符合合同构成要件,那么合同的成立时间应该是从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时开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
    2023-10-04
    424人看过
  • 债务人离婚后死亡债务怎么算
    债务人离婚后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债权。一、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能不能要回债务人去世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债权: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债务人过世债权人应当向谁主张债权债务人过世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下列人员索要来保障债权:1、如果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其配偶主张。2、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3、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三、债权人死亡还款应该还给谁债权人死亡后其还款应作为遗产还给继承人,由债权人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2023-04-01
    137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没借条继承人怎么去追钱?
    债权人死亡后,发现跟债务人还有欠款未清的,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积极追钱。不过,如果债权人生前未交待借条的下落,就没有借条能够证明有借款关系,这将直接影响继承人去追款。首先,继承人需要明确一点,债权人死亡前没留借条给继承人的,只要有事实存在的欠款,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要求还钱。即使债务人否认借钱的事实,继承人找出能证明欠款的证据,那么即可以主张债务人积极还钱。其次,继承人需要找出有欠款的证据,对于这一点是追款必须准备的,也是没借条情况下最难完成的。不过建议继承人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1、先找债务人要求还款。不管是亲自上门,还是发信息、打电话,只要发现对方亲口承认有这笔欠款的,都可以整理起来作为证据使用。2、从债权人遗物中找证据。虽然债权人已经死亡,但还是关键人物,所以没发现借条的,可以试试从债权人的遗物中查找线索。比如可以找出债权人银行卡的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短信信息、证人证言等,只要找到的能
    2023-04-30
    19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向其亲属举债债务真实性如何认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及时提供证据。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借贷金额、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6-13
    2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债务人死亡的,以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据等证据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
    2023-06-1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死亡如何证明借条的真实性,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4
      债务人死亡如果要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就可以确定是否有债务人签字,同时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只要借条的主要要件是合理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这笔债务就会由继承人来进行偿还。
    • 死亡真实性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若有债权人向债务人支付的凭证,欠条真实性也就认定了
    • 借条可以认证人死亡的真伪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
      可以的,仍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或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等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
    • 死亡人的借条怎么认定真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仍然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
    • 债务借条如何证明不真实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1、看借条上的还款利息,利率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可以被认为是高利贷,如果没有约定高额利息则不属于高利贷。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