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51:11 114 人看过

问题之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

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1]。笔者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和发生在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都符合上述医疗纠纷的定义,两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其理由如下:1从学科划分的角度看,精神医学属于医学的一个分支,两者是子学科与母学科的关系;2两种纠纷涉及的主客体一致:都是医患之间的纠纷,主体是医院的医务人员,客体是患者;3两种纠纷之所以产生,原因都是客体(患者方)认为由于主体(医院方)的医疗不当而致使其权益受到了侵害。

问题之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有作者指出,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的处理通常有三种途径:一是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对此笔者同意,且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同样适用上述解决方式。

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时,因为医疗纠纷涉及的医疗行为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卫生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难以判断事件的性质及其有关的因果关系,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鉴定的问题。

其中,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依据的是医疗纠纷的行政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此类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医疗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其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机关进行相关行政处理(如:建议医院加强管理,降低医院级别,吊销个别医务人员的行医资格,对患者进行补偿,等)的依据。但此种处理方式并没有解决与患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损害赔偿问题(《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最高的补偿限额为3000元),故不能妥善解决大部分医疗纠纷。

如果患者方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责任并给与赔偿时,医疗纠纷案件就进入了司法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审判人员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医疗纠纷的民事责任:医疗纠纷的主体是否为医院的医务人员,主体是否有过错,是否有损害后果发生,损害后果的发生与主体的过错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其中,审判人员对于医院的主体资格和确定有无损害后果发生比较容易把握,但对于医院是否有过错及其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的判定,在定案时则主要依据有关鉴定结论。

供审判人员作为定案依据的鉴定结论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涉及的主要是医院的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对不够成医疗事故的过错并不进行评价,而且对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到底有多大(具体比例)不作判定。这时,审判人员一般要委托有关鉴定机关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司法鉴定。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关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差错及差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如医院的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定结论中还需说明相关的比例关系(即医疗过错参与度)。医疗纠纷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虽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鉴定目的不同,所回答的问题不同,不能互相代替。

问题之三: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及其司法鉴定

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案件既与综合医院内医疗纠纷案件有共性,又有其特殊性。精神病院内的医疗纠纷案件多集中于住院患者方式的自伤、自杀、他伤、他杀等事件。虽然此类案件与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是审判人员审理这类案件与审理一般医疗纠纷案件在原则上是一致的,即判定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需确认以下三个条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2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此可见,精神病院对医疗纠纷案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精神病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院医疗纠纷责任追究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一般应先由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个人医疗事故后怎么处理?首先,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次,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怎么办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的处理办法如下。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由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后,
    2023-02-04
    246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的病历
    并非在医院发生的患者病情恶化等情形都是医院的责任,很多时候是病情自然发展的结果,或者是手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引起的。患者及家属不能仅凭就诊后病情没有好转,就认为医院一定要对此承担责任。患者及家人对医院诊疗行为可能不符合规范情形存在疑问时,最好对病历资料进行客观分析,分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得当,是否符合规范,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一方面可以解除心里的疑惑,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医疗纠纷中的病历的作用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需要保管、复制、封存好病历资料,在此基础上,查找分析病历中是否存在疑点、“漏洞”。据此可以初步了解医院诊疗有无过错,患者目前的不良状况与医院诊疗是否有关,为是否需要进一步交涉、如何交涉提供依据。患者及家属可以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帮助阅读分析病历资料;也可自己阅读分析,找出有疑问的地方再通过咨询专家或查阅文献落实。首先要了解医院对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是什么,这个诊断是否正确,有无误
    2023-05-02
    387人看过
  • 住院医疗和综合医疗保险的区别在哪
    一、医疗保险怎么办理个人要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营业窗口办理。一年要交1000元左右。缴纳医疗保险远比商业保险好,即经济又实惠。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每年国家都要用财政补贴的,是福利性的保险,其其投入远比商业保险小,而受益却远比商业保险大。特别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但住院有保障,而且平时每个月医保中心都会往个人帐户里打钱,供平时就医或到药店买药用。如果在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中两者选一的话,那么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首选。假如经济条件允许,再买一份商业保险也是不错的。二、医疗保险多久才能生效1、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生效。2、居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连续购买就永久有效。3、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
    2023-04-12
    218人看过
  • 医院谈判: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
    医疗纠纷怎么和医院谈判一定要知道医院是哪个方面出现了错误,要能够拿出证据才行,在有了重要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和医院方面谈具体的赔偿条件。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医疗纠纷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
    2023-07-06
    2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等如何区别的?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三)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医
    2023-04-18
    126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医疗纠纷治疗后医疗病历怎么写
    如何封存病历1、如果是患者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直接要求封存病历。2、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医院要求封存病历。委托书中要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如复印和封存委托人某某时段的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注意:去医院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时候,一定要让医院对每一页的病历盖章,这样确保当最后发现患方复印的和医方提供的病历有出入的时候,能提供一个更好的证明,避免医院修改或篡改患者的病历。一、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
    2023-03-11
    449人看过
  • 法院医疗纠纷判决
    进行医疗纠纷鉴定,法院有以下要求:1、鉴定时间无限制,即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2、鉴定申请人无限制,即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3、医疗纠纷鉴定法院的其他要求。一、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理赔机构、保险机构、医学会、警务部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参与的一系列处置机制,先撇开这些机制的实际运行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至少机制还是健全的。具体来讲:1、发生医患纠纷后,大、中型医疗机构都有专职处理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介入,先进行基本的情况了解和调处,一些很小的争议事件(一般为单纯的服务态度争议,或者争议金额在万元以内的)可能就在这个阶段处理完毕,小的医疗机构尤其一些经营不是十分规范的小型民营医疗机构就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了,那可能就是护士长或经理、
    2023-03-15
    234人看过
  • 精神科医疗纠纷发生率
    较之综合医院及其他科室,精神病专科医院及精神科的医疗纠纷的发生率相对较低。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精神科的医疗纠纷通常较其他内外科要少。国内相关统计数据亦是如此。在重庆市医学会于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受理的115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中,涉及精神科的医疗纠纷为2例,占仅全部鉴定案例的1.7%。一般认为,精神病专科医院因对精神病患者躯体侵入性治疗、检查比较少,而且药物品种比较单一,因此,精神科专科医院因医疗过失导致医疗纠纷的数量较综合医院少。一、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引起医疗纠纷诉讼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五方面: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工作中的失职、技术上的原因、意外情况、家属另有需求。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方面因素(1)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落后,个人对医疗费用承担能力低下,是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基础。(2)社会舆论总偏向于“弱者”的观念,媒体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报道,助长患
    2023-02-04
    47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损害,怎么区别
    在法律适用、医疗鉴定、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却有很大不同。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审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高法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需要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需要委托进行其他医疗鉴定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有关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要求提出该申请一方预交鉴定费。”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
    2023-03-10
    45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怎么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如何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的过错医方的过错在一般情况下应就其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而加以判断,从充分保护患者的利益和利于医疗技术的发展出发,医方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当是民法上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医方在从事诊疗护理行为时,应具有合理的注意及适当的技术。所谓“合理的注意及适当的技术”,其判断标准是“医疗水准”,即医师于医疗之际,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具备的标准。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可以具体结合以下原则,运用“医疗水准”这一判断标准来认定医方的过错:1、“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即便治疗结果不理想,甚至有不幸发生,医方也无过错,不应对该后果承担责任。2
    2023-06-02
    490人看过
  • 医院医疗纠纷工作计划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一般应先由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3、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一、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处理(一)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与诉讼方式比较起来,医患双方协商和解医疗纠纷的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1、成本低廉、效率较高。协商通常是医患双方直接商谈,不存在第三方,所以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容易找到对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及其原因认识的分歧点和解决纷争的关节点,从而快捷地解决争议,节省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大量的精力和财力。2、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弥因医疗纠纷所产生的医患对立,为医患双方提供了相互理解和谅解的机会。(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
    2023-03-06
    26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医院自证清白
    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参与规定起草的有关人士介绍,之所以在医疗诉讼上,高法采取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解释和实体法的立法精神及宗旨而定的。现行民事诉讼法只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规定,缺少操作性强的具体制度,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解释。法官们说,高法此次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是根据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当事人接触并提供证据的难易程度而确定的。在这一点上,由医院提供患者病历、手术记录、检查结果和诊断过程,更为简单直接,也较为容易。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也是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这一条时,同时考虑了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即使是患者亲身经历了就诊和手术过程,但没有医学专门知识手段,也无法举证。基于以上三点,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部门总结了多年在审判中的经
    2023-05-01
    482人看过
  • 精神病科医疗事故纠纷有哪些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不是因为医疗过失,而是由于患者病情的发展变化及其它现实的客观因素,造成患者意想不到的死亡。在医疗实践中,有时医疗方面虽然为患者尽了最大的努力,终因患者的病情危重救治无效而死亡;有时限于现代医疗技术,检查方法和治疗手段的局限,医务人员对一些疑难疾病或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的疾病束手无策;有时限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如没有足够的紧急检查和抢救时间,缺少必要的设备或其它适当的条件发生残废等不幸事件;有时患者的疾病发生难以预测的意外情况,使病情恶化突然死亡;有时则是由于患者的疾病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导致死亡等,均属于医疗意外。1.精神病科的治疗,如电休克、胰岛素休克和各种注射及口服治疗性药物等均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治疗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治疗后发生猝死、栓塞、癫痫持续状态、心跳呼吸骤停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均属医生意外或并发症。2.精神病由于高度兴奋,躁动不安,脑动
    2023-05-01
    135人看过
  • 医疗过失纠纷与非医疗过失纠纷如何区分
    从确定纠纷性质的角度出发,按照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无过失,可将医疗纠纷归纳为两大类,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1、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而引起的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包括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程等失职行为所致的医疗事故和因医务人员技术过失所致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区别就在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可能是由于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专业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而导致的误诊误治,医务人员
    2023-06-29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精神病医疗纠纷案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诸多的精神病医疗纠纷案例中,如果是医院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住院医疗与综合医疗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8
      一、住院医保是没有个人帐户的,只有综合医保才有个人帐户。 1.综合医疗保险:深户和非深户均可参加。交费比较多,深圳户口必须参加综合医保。可以药店买药,看门诊,住院,还可以享受大病门诊报销和生育保险。外地城镇户口也可以买综合医疗保险,只要工作单位愿意。 2.住院医疗保险:交的比综合医保少。可以享受少量的门诊报销,有生育保险待遇,可看门诊,但需要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看。 概括地说,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在住
    • 与医院有医疗纠纷找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与医院有医疗纠纷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或者找医调委介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私了;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理;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
    • 医疗纠纷,医院只给40%的病历合法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我们是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可以与我联系,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5
      住院医保是没有个人帐户的,只有综合医保才有个人帐户。综合医疗保险:深户和非深户均可参加。交费比较多,深圳户口必须参加综合医保。可以药店买药,看门诊,住院,还可以享受大病门诊报销和生育保险。外地城镇户口也可以买综合医疗保险,只要工作单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