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让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出让人的瑕疵担保责任要求出让人向受让人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是有效存在且没有瑕疵的,任何第三人不会就本债权向受让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权利存在瑕疵,除非受让人受让时明知,出让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未对债权出让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作出规定,理论上认为,出让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债权转让为有偿时,受让人有权依关于买卖之规定,要求出让人负瑕疵担保责任。为无偿行为时,受让人原则上不得行使任何权利。换言之,有偿转让按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处理,无偿转让按赠与相关规定处理。对此笔者认为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分析:
出让人的瑕疵担保不是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某实业公司与某机电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机电设备,约定于2005年7月交货。某实业公司又与某电器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实业公司向电器公司提供机电设备,并由机电公司于2005年7月直接发货至电器公司仓库。电器公司付款收货后,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遂以实业公司和机电公司为被告,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实业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审理中存在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电器公司只能向实业公司主张,因合同是与实业公司订立,实业公司应对质量问题向电器公司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实业公司已经将受让标的物的权利转让给了电器公司,对于标的物的瑕疵,实业公司没有责任,货物的质量问题,应直接向机电公司提出。
我们认为,本案宜按后一种意见处理。相对于货款支付,购买人取得了受让货物的权利。购买人将受让权转让由他人行使,其债权于转让时如果没有瑕疵,对于将来交付货物的瑕疵,出让人由于不能掌握,无法知晓,亦无从保证,如果要求出让人对尚未发生的标的物瑕疵进行担保,对于权利已经出让的债权人来说有失公平。受让人受让债权,实际也就表示对于受让之后可能出现的风险由自己负责,当出现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应由其而非出让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债权出让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不包括对于转让后才交付的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债务人无清偿能力不属于出让人权利瑕疵担保范围
对于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我们认为,如果出让人与转让人间无特别约定,债权出让人对于债务人的支付能力(清偿能力),不负担保责任。因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即由债权的受让人承担,即使约定由出让人负责,通常也理解为出让人仅就债权转让当时债务人的支付能力承担担保责任,而至债务履行时,债务人有无清偿能力,除双方明确约定外,出让人并不负责。因此,当债务人清偿能力下降、债务人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下,不应使出让人承担债权不能实现的后果。
-
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以及权利瑕疵担保的成立要件
409人看过
-
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470人看过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什么特征,什么是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325人看过
-
瑕疵股权转让后由谁承受问题
302人看过
-
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27人看过
-
瑕疵股权的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224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权利瑕疵担保的效力是什么,权利瑕疵担保中的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有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移转给承租人的义务,应担保
-
无对价债权转让转让人是否瑕疵债权担保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30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赠与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认为可以作为参照
-
什么是权利瑕疵担保?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权利瑕疵担保又称“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的一种,移转财产权利交会对方的债务人,未依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将应移转的财产上的权利完全转移给对方(即转移的权利有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有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的义务,应担保第三人不能对买受人就买卖标的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人能主张权利,出卖人即应负责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有将租赁物的使用权完全移转给承租人的义务,应担保
-
民法人与债权人对瑕疵债权的权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6以买卖或其有偿方式让与债权,让与人对所让与的债权,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当事人免除或限制此项责任的特约,在让与人故意不告知债权的瑕疵时为无效。无偿让与债权,让与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于债权转让成立时,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让与人不负担保责任。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瑕疵出资转让的存在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出资不到位或者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权是存在瑕疵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从此与公司债务隔断联系。因为,股东出资不足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债务,这个债务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破产、消亡,